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HPFG-2022-005
和府〔2022〕7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和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住建局反映。
附件:和平县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长效维护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6日
本文件政策解读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2/12/zcjd/content/post_535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