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和平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和府函〔2022〕1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和平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和府函〔2022〕1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和平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