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2 > 2022年04期 > 政策解读
《河源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06 12:13:23 来源: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2022年4月2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河源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将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引导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增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强企工作,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较强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规范河源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评定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一)《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20〕35号);

(二)《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评定办法》(粤知保协发字〔2017〕17号);

(三)《关于印发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河源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工作指南的通知》(河市监〔2020〕364号)。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六章十三条。第一章是总则,包括出台的目的、评定原则和管理部门;第二章是评定条件,包括申请评定示范企业的条件;第三章是申报及评定程序,包括示范企业应提交的材料、申报程序及评审;第四章是考核与管理,包括示范企业的考核、承担的义务;第五章是扶持措施,包括示范企业享受的扶持政策;第六章是附则,包括解释单位和实施时间。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2/04/bmgfxwj/content/post_5004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