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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源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作的通知》解读
发布日期:2022-06-06 12:13:24 来源: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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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源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检测质量管理,规范检测市场秩序和检测行为,防范目前市场上存在的检测报告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充分发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41号)《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此《通知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信息化监管。凡在我市开展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建筑节能、室内环境、建筑幕墙、建筑智能化和设备安装等检测活动的检测机构,均应纳入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河源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监管平台和河源市建筑信用信息平台管理。

(二)加强检测行为规范化。各检测机构需严格按照省市场监管部门资质认定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许可开展检测活动,严禁无资质、超资质承揽检测业务。外地检测机构在河源市域内从事工程质量检测,应具备市场监管部门计量认证和住建部门行政许可双资质,且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试验室)、固定的可随时调配的检测设备和常驻的人员。

(三)加强动态核查和属地责任。检测机构联网后,各县(区)建设主管部门、技术中心充分利用检测监管平台的作用,“线上”巡查和“线下”检查相结合,不定期组织对河源市域内所有检测机构资质应具备的检测能力和检测行为进行动态核查,如有不符合的,责令限期整改,并有权在整改期间暂停监管平台的联网。县(区)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内检测机构的监管,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2/04/bmgfxwj/content/post_5004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