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2020年,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是全面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动河源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市长林涛同志多次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重要法治任务和重点工作,对各县区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进行专项督察。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将宪法法律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等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三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任务,阮啸仙纪念馆荣获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市7万多名国家工作人员原原本本学习宪法。组织开展全市执法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网上考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全年共举办考试54场2329人次。
二、坚持运用法治思维,疫情防控有力有效。一是完善依法防控相关制度。制定《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意见》,强化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防控责任等方面全面部署依法防控工作,全面提升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在全省率先出台《河源市支持企业共渡难关17条政策意见》,制定《河源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重大项目复工的若干措施》等涉疫情防控规范性文件21份。有效降低企业经营负担,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累计为企业减免社保费3.18亿元,共为249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补贴680.09万元,受益职工53578人;为80家受影响企业返还失业保险3551.29万元,受益职工12112人。出台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安排1亿元用于企业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安排1.2亿元补贴直达个体工商户。二是加大涉疫情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对全市各辖区内集贸市场、酒楼食肆、野生动物繁育场所、野生动物活动区域开展集中清查整治行动,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组织开展医疗废物环境管理督导检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执法检查、挥发性有机物重点监管企业执法检查、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帮扶指导和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等21项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共查处涉嫌疫情防控违法案件357宗,其中移送检察院起诉15宗。查处大案要案7宗,查办的5宗野生动物违法违规案件和1宗价格违法案件被列为广东省典型案例。三是加强疫情防控法律服务。开辟法律服务“绿色通道”,为受疫情影响企业减免公证费用,为“战役”工作人员优先提供法律服务。组建10支战时执法服务队,建立对口联系机制,全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24小时法律服务。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共为128家民营企业出具“法治体检”报告。强化涉疫情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反映防疫物资不足、复工复产难、欠薪减租等涉疫信访问题58宗,平均办结时间为9天。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以“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为主题,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防疫法律知识。
三、坚持立法为民,政府立法工作有序推进。一是立法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制定《河源市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办法》,规范立法后评估工作,政府立法质量不断提高。出台《河源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管理办法》,筹备建设立法基地、立法基层联系点,方便基层群众参与,立法工作更接地气。二是重要领域立法持续推进。出台实施《河源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办法》,加强城市供水用水管理得到,城市供水用水安全更有保障。《河源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立法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河源市革命旧址保护条例》《河源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起草、合法性审查工作。三是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管不断加强。修订完善《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共审查政府规范性文件34份、部门规范性文件69份、党委文件1份,受理并完成各县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44份。
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有力推进民主科学决策。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稳步推进。二是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落实。共审查市政府各类合同52件,招投标文件12件,共审查政府决策事项84件。三是市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有效发挥。开展市政府法律顾问绩效考评,推动法律顾问切实履行职责,共审查政府重大合同、决策文件29件,出具审查意见书158份、增长60%,有效降低政府决策风险。四是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推进。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性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0年政府绩效考核内容,通过广播、电视、网维等方式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259条;编印《河源市人民政府公报》14期,发行总数42000份。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共发布解读材料37篇,其中图文解读9篇、音频解读1篇、文字解读27篇,规范性文件解读比例达到100%。
五、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一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实施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农业、交通运输等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实现同一领域“一支队伍管执法”。落实《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推进镇街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公告下放镇街第一批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共279项,推进101个镇街实行综合行政执法。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全市327个行政执法主体通过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共录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544份,录入行政执法事项80058个,社会监督更加有力,执法水平明显提高,行政违法行为大大减少。三是行政执法“两平台”应用加快推进。加快推广行政执法信息平台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应用,力争在2021年底前实现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两平台”,实现移动办案全覆盖。四是执法监督管理不断强化。组织受立案专项执法巡查7次,发现并反馈整改执法问题358个,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六、持续优化政务服务,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一是简政放权力度进一步加大。按照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下放的尽量下放、能合并的予以合并原则,大幅压减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梳理出48项拟取消证明事项。二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完成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自查和系统目录调整更新工作,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大幅压减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确保中介事项清单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保持一致。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的859项事项进行颗粒化梳理,统一事项标准,优化再造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减少申报材料,压缩承诺时限。三是政务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新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48个单位,进驻率从67%上升到92%;事项进驻1460项,进驻率从72%上升到91%;一窗受理率从70%上升到90%;网上可办率从76%上升到97%;一次办成率从12%上升到21%。四是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全面推进。加快市政务云平台建设,全市33个单位的67个政务信息系统完成部署应用。推出“智慧政务进银行网点”服务,实现了政务服务“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市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完成建设上线运行,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不断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大厅1845个窗口实行“好差评”线上线下一体化评价,政务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五是营商环境切实改善。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年行动,对各县区营商环境进行第三方评估,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大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七、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一是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警调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强,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设不断完善,合力化解矛盾纠纷的机制不断完善。其中连平忠信镇“老吴调解工作室”成为“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调解工作品牌,受到省分管领导充分肯定。成立河源仲裁委员会,已受理仲裁案件5宗。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7672宗,调解成功7570宗,调解成功率达98.6%。二是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扎实推进。国家、省交办我市38宗重点信访问题已全部化解,办结率100%,其中涉法涉诉9宗也通过调解、导入法定程序等方法落实化解。全市共受理环境信访案件1943件,处理率达100%,办结1939件、结案率为99.8%;卫健部门处理信访件1484宗,办结率100%。三是劳动纠纷有效化解。为723名劳动者追回被拖欠或克扣工资待遇等238.17万元,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均达100%。开展“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品牌建设活动,受理农民工法援案件341宗,追索劳动报酬及相关损失约800万元。全省首创“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合作机制”,进一步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四是行政复议工作有序开展。推行行政复议案件开庭审理,全市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47宗,审结161宗。五是助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配合公益诉讼22件,行政机关采纳整改率达100%,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我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依法决策制度执行有短板。有的地区和部门依法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待加强。有的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意识不强,依法决策能力水平还不高。二是行政立法质量效率有待提高。立法人才不足,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有待提高,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清理、修改、废止滞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差距。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执法监督合力有待加强,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推进较慢,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力度不够,行政执法不作为、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的现象依然存在。
下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认真谋划推进新发展阶段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奋力开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一是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扎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二是进一步提升依法防控能力水平,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完成年度立法计划,加强重要领域立法。四是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行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五是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发展的能力,加强对宪法法律的学习宣传,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不断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