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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中心城区停车位配建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3-08 13:08:59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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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起草了《河源市中心城区停车位配建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政府审定同意,现就印发的河源市中心城区停车位配建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一)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指标是土地出让、项目规划建设的重要指标之一,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确定,机动车停车场(库)配建标准根据所在地城市规划有关规定配置,但我市一直未出台建设项目停车位配建的管理规定,配建停车位管理不够规范;

(二)多年来,我市中心城区居住类建设项目按照每户不少于1.5个车位的要求进行配建,市场普遍反映配建比例过高,新建成的居住项目停车位空置率较高,造成资源浪费;

(三)近年来,机械停车位、立体停车库等新型停车方式的出现,需要配套相应的管理规定。

二、法规依据及相关参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二)《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

(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

(四)《广州市建设项目停车配建指标规定》

(五)《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

(六)《惠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三、主要内容

河源市中心城区停车位配建管理暂行办法》共分为十九条,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确定了按人口密度、区域位置、停车需求等因素实行分区域差别化停车配建标准管理原则。人口密度较大、城市核心区、重点区域停车位配建标准较高,一般地区停车位配建标准较低。中心城区共分为三类停车区域

(二)明确了中心城区停车配建标准根据建设项目类型、停车区域划分进行取值。按项目建设类型主要分为住宅类、商类、公共服务类、交通枢纽类。

(三)明确了地下停车库设置要求以及配建停车位中地面停车位的占比要求。

(四)明确了机械停车库设置要求以及配建停车位中机械停车位的占比要求。

(五)明确了配建停车位中子母停车位的占比要求。

(六)明确了停车空间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通过地下停车库、首层架空停车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鼓励采用地下停车和首层架空停车的方式。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1/01/szfbgswj/content/post_4235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