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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护林员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修订稿)》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3-08 12:47:40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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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精神,及国家、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林业局对河源市护林员和专业扑火队伍管理暂行办法》(河府[2011]135号)(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河源市护林员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修订稿)》。现将《办法(修订稿)》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修订背景

《办法》自2011年施行以来,对我市两支队伍管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深入发展和体制机制的调整变化,部分内容已经难以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亟需调整和完善。修订的必要性在于:一是法律依据已不适用。随着国家《森林法》的修订(2020年7月1日施行)及《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2017年9月1日施行)的出台,现有的河源市护林员和专业扑火队伍管理暂行办法已不适用当前的法律依据,新的《森林法》及《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赋予了护林员及专业扑火队伍新的职责与使命,故重新修订我市“两支队伍”的管理办法。二是护林扑火两支专业队伍人员工资待遇偏低。2011年10月21日,市政府印发了《河源市护林员和专业扑火队伍管理暂行办法》(河府[2011]135号),明确了我市“两支队伍”的职责和管理制度。自实施以来,目前我市组建了护林员队伍3786,市级森林消防队伍一支60人,各县区专业森林消防队伍8支480名,这两支队伍在保护我市森林资源和森林森林防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地保护我市生态资源安全和林区的稳定。目前我市护林专业森林消防两支专业队伍人员工资水平待遇较低全市护林员月工资待遇为:源城区900元/月、东源县1100元/月、连平县733元/月、和平县800元/月、龙川县900元/月、紫金县800元/月、新丰江700元/月、江东新区1000元/月、市属林场平均1900元/月;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月工资待遇为:源城区2200元/月、东源县2600元/月、连平县2300元/月、和平县1650元/月、龙川县2000元/月、紫金县1570元/月、新丰江3045元/月、江东新区3000元/月。护林扑火两支专业队伍人员工资水平待遇较低,影响其工作积极性,特别是一些县级专业扑火队骨干队员因工资低流失严重。因此,有必要结合我市的实际,对原《办法》作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二、《办法》修订依据

(一)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森林防火条例》;

2、《广东省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

3、《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二)上级文件依据

《广东省林业厅关于建设专职护林员队伍的意见》(粤林[2014]80号)。

三、主要修订内容

《办法(修订稿)》对标题作了调整,并对原《办法》内容作了修改和补充,《办法(修订稿)》共分4章21条,主要有四个方面修改内容:

(一)提高护林员工资待遇标准。重新修订工资待遇标准,依据市财政局意见,护林员工资参照市政府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薪金的做法,分三年(从2021年1月1日开始计)组织实施,逐步提高工资待遇。其中:2021年按不低于1200元/人/月标准发放;2022年按不低于1500元/人/月标准发放;2023年及以后按不低于1800元/人/月标准发放。市财政从2021年开始每年承担按护林员工资标准的10%进行补助(即2021年配套补助120元/人/月、2022年配套补助150元/人/月、2023年及以后配套补助180元/人/月),其余90%由县区财政兜底解决。工资可分基础工资(工资总额三分之二)绩效工资(工资总额三分之一)。基础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考核不合格的不发放绩效工资。

(二)提高专业森林消防队伍配备数量标准根据《广东省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粤林【2017】57号)要求,完善组建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伍。提高专业森林消防队伍的配备数量,其中东源、和平、龙川、紫金、连平县配备80人以上,源城区、江东新区、新丰江林管局配备30-50人。

(三)提高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市级森林消防队伍工资待遇标准另行制定。县级专业森林消防队员工资待遇参照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员的工资水平,并根据完成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全员纳入社会保险体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障,并购买必要的商业保险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工资待遇由各县区财政负责

(四)提高“超森林受害面积扣补助”标准。市财政对护林员经费补助与各县区政府及新丰江林管局、市属国有林场森林火灾年度考核“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指标挂钩。根据市下达各县区政府及新丰江林管局、市属国有林场的森林火灾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指标,在“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指标内的,市财政给予足额补助;超过市“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指标的,每超森林受害面积1公顷扣10000元。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1/01/szfwj/content/post_4235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