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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社局等5部门贯彻落实《河源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0-11-05 09:19:30 来源: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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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特别是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治理,要求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落实并完善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2018年4月4日,省住建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2号),2019年7月1日,住建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指导意见》(建市〔2019〕68号),结合我市实际,河源市人社局等5部门于2020年9月      

7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河源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河人社规〔2020〕3号,下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就此专门多次做出重要批示,国务院办公厅在印发的《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中提出“要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规范工资保证金动用和退还办法探索推行业主担保、银行保函等第三方担保制度,积极引入商业保险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

从我市情况来看,河源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自2012年8月施行以来,我市建设领域欠薪案件、群体性突发事件数量基本呈逐年下降的趋势,该制度的良好实施对维护我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和构建我市和谐劳动关系均起到了关键作用。在此基础上,市人社局等5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意见》,

规定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除现金缴交方式外,推行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和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等2种缴交方式,有利于丰富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缴交形式,也有利于减轻企业流动资金压力,进一步激发建筑市场活力,促进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

二、《实施意见》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继续在建设领域落实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并在现有现金缴存方式的基础上,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制度,增加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和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等2种保证金缴交方式,确保有效化解建设领域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资纠纷问题,从制度建设层面切实维护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力争2020年,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
    三、《实施意见》主要包含哪些内容?

《实施意见》结合河源本地实际情况,明确了在建设领域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制度的具体要求。《实施意见》共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包括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在河源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落实上,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制度,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应对各类风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部署,也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我市建筑市场活力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

第二部分工作目标”。明确了在我市工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落实方面,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制度,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作为工程担保保证人开展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担保业务,确保充分发挥银行保函和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的积极作用,减轻施工企业流动资金压力,促进我市建筑业改革发展。

第三部分工作要求”。主要从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的要求、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的办理、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的收取与备案、保证金的启用和保证金的补足等五个方面进行具体规定,进一步丰富我市保证金缴存方式。

第四部分其他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制度涉及的各行政主管审批部门、银行保险监管部门的具体职责,并明确了《实施意见》的生效期及有效期。

四、《实施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

《实施意见》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丰富了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的缴存方式。在建设领域落实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采取现有现金缴存方式的基础上,推行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制度,增加银行金融机构保函和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等2种保证金缴交方式,切实减轻了施工企业流动资金压力二是规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采取保险机构保证保险形式的须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施工单位采用保险机构保证保险方式缴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方式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保险公司须签订协议,明晰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项目施工期间一旦发生欠薪问题能及时启用保证保险,解决工人工资被拖欠问题。

五、落实《实施意见》有哪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我市全面治理拖欠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在落实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推行银行保函和保险公司保证保险制度方面,在召开的工作会议上,进行制度落实情况通报及下步工作部署,为制度落实提供组织保障。二是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河源银保监分局的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分工,通过充分发挥部门监管责任,形成落实制度的工作合力。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在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日常巡查和专项执法检查中,将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作为重点检查内容之一,确保保证金制度实现我市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四是实施部门联合惩戒。对未缴存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的施工单位,在项目施工期间发生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引发工人聚集上访,进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将视情况纳入我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并实施部门间联合惩戒,营造我市建设领域各企业诚信、规范用工的良好氛围。

  

 

原文件链接地址:http://www.heyuan.gov.cn/zwgk/zfgb/2020/17/bmgfxwj/content/post_4017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