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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作方案(2019-2020年)》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9-11-13 12:25:34 来源: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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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加快培育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支持工业企业做大、做优、做强,切实增强工业经济发展后劲,推动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工业经济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18〕273 号)

、主要内容

方案包含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工作措施”、“保障措施”等四个部分。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促进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的工作部署,采取协调联动、优化服务、政策激励等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推动一批工业企业上规,为河源建成“示范区”“排头兵”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完成省政府每年下达我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预期数总体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每年确定的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目标任务。2019年,全市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70家以上;2020年,以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数为准。

(三)工作措施主要围绕上规工作存在的堵点、难点,提出建立拟上规企业库、强化协调服务、加强企业培训等八个方面对策措施。一是建立拟上规企业库。按照不低于年度目标任务数1.2倍的要求,建立企业培育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强化协调服务。对入库工业企业实行一名领导、一名干部、一企一策的“三个一”工作协调服务机制,从企业培育、材料组织、上规申报全程跟踪。三是加强企业培训。加强对重点培育企业和新升规企业提供扶持政策、财税知识、统计报表等方面辅导培训;组织举办中小微企业上规专项培训;拓展企业管理团队在技术合作、资本市场、营销、管理、智能制造等方面应用。四是拓宽企业市场。借助大湾区搭建拟上规企业经贸平台,积极引导拟上规企业参加广交会、中博会等有关经贸交流活动,帮助企业充分开拓国内外市场。五是加大金融扶持。通过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加大信贷支持;用好中小微企业服务平台,为符合条件的拟上规企业提供转贷续贷服务;用好各类信贷风险资金加大对拟上规企业的信贷等金融支持。六是加强用工保障。完善工业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和服务机制,创新人才使用方式,组织举办企业专场人才招聘会,搭建人才储备和人才交流服务平台。七是加大用地支持。对拟上规用地指标优先安排,给予租赁标准厂房租金优惠,并对遇到的土地历史遗留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依法完善土地使用手续。八是加大创新支持。实施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计划,加强产学研合作,服务、带动中小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加大企业开展自主创新和技术改造资金支持力度。

(四)保障措施提出加强统筹协调加大企业奖励加强督导检查等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统筹协调。上规工作纳入河源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议程。市各职能部门主动整合政策资源和要素资源,加大对上规工作的支持。各县建立健全上规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完成下达的上规预期目标任务。二是加大企业奖励。对全市范围2019年、2020年新上规的工业企业市财政给予30万元奖励(分三年奖励。新上规当年,奖励10万元;上规第二年,企业年主营收入实现正增长且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再奖励10万元;上规第三年,企业年主营收入实现正增长且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再奖励10万元新上规企业上规第二年或第三年下规的,从当年起不予奖励。2021年及以后新上规企业奖励不适用本方案)。全市新上规企业名单由市统计局审核认定,奖励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鼓励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出台实施上规激励政策。三是加强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各县(区)上规进度。各县)政府(管委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集中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对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政府(管委会)纳入统筹考核奖励;对推进不力、工作不落实的)政府(管委会),由市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市政府领导予以约谈。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奖励资金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予以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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