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川县城镇基准地价的通告
龙府〔2019〕61号
为加强地价管理,规范土地市场建设,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基准地价管理的通知》(粤国土资利用发〔2018〕8号)等有关规定和龙川县城镇土地市场发展水平,县政府决定对龙川县城镇基准地价进行调整。拟调整的龙川县城镇基准地价已经公开听证及市自然资源局验收通过,并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现将调整后的龙川县城镇基准地价予以公布。
本基准地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县政府《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龙川县基准地价的通知》(龙府〔2017〕40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龙川县人民政府
2019年7月2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