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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12 17:09:0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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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2019〕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河源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交通运输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2


河源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国办发〔201891号)、《交通运输部等九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交运发〔2018142号)和《广东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粤府办〔2019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攻坚,到2020年实现运输结构明显优化,水路、铁路承担的大宗货物运输量显著提高,水运优势得到较充分发挥,全市水路货物运输量达到25万吨,较2017年增长约56%;全市铁路货物发送量达到203万吨,较2017年增长11%;多式联运货运量较2017年增长约13%;全社会公路货运分担率呈明显下降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东江航道(河源段)恢复通航。

1.根据《加快东江航道河源段恢复通航工作方案》(河府办明电〔2018161号)的要求,督促东江航道河源段各水电站建设单位按安全通航要求加快完成水电站通航的整改工作。龙潭、稔坑、罗营口和柳城等4座水电站建设单位按安全通航要求,于201912月底前整改完善通航设施;蓝口、黄田、木京和风光等4座水电站建设单位按规定履行通航设施维护责任,于20196月底前完成整改;苏雷坝水电站建设单位于20196月底前完成剩余工程建设,船闸与水电站同步建成、同步投入使用;沥口枢纽于202012月底前达到正常蓄水位。[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水务局,东源县、龙川县、和平县人民政府,江东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2.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加快东江航道河源段复航工作方案》(河府办明电〔2018161号)要求,对标对表复航工作目标和任务,积极争取上级业务部门的支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扎实推进复航各项工作。积极配合省东江航道事务中心实施东江航道(河源段)复航疏浚工作。强化航道和船闸通航统一管理,提高航道通行效率。[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局、市水务局,东源县、龙川县、和平县人民政府,江东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升铁路运能。

3.积极配合加快推进铁路货运网络建设。以“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铁路“十三五”发展规划和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为指导,积极配合完善铁路线网布局,配合推进广梅汕线龙川至龙湖南段电气化改造项目建设。充分利用高速铁路客运网逐步完善释放的运能,加速提升京九干线及其他既有普速铁路网的货运能力。[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铁路货运枢纽物流服务能力。加快推进河源、龙川铁路物流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铁路物流节点的作用。整合铁路现有传统物流资源,构建现代物流信息系统,拓展铁路物流增值业务,完善公铁联运、铁水联运中转设施,与公路运输货站、港口码头构成高效率的综合物流中心,推动传统铁路货运场站向城市物流配送中心、现代物流园区转型发展。[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源城区、龙川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配合加快推进河源电厂二期扩建工程埔前站及厂内专用铁路扩建改造工项目建设,完善铁路专用线共建共用机制。[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源城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优化铁路运输组织模式。优化铁路货场短驳运输环境,完善城市内铁路货场周边道路交通限行区域车辆通行政策,在特定时段适当给予进出铁路货站的集疏运货车特别通行权。[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源城区、东源县、龙川县、和平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大力发展集装箱铁水联运。以盐田国际内陆港——河源为依托,提升铁水联运比例。支持港口与铁路相互合作,鼓励开行集装箱班列,促进我市内外贸经济发展。加强货运设施设备建设,满足集装箱多式联运增量需要。[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源城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展多式联运。

8.积极推进河源内陆无水港建设。加强对河源内陆无水港建设的统筹规划,重点支持具备铁路运输条件的大型公共无水港项目,依托河源、龙川铁路货运站场建设无水港,与我省沿海港口开行集装箱班列。鼓励铁路、港口、航运、公路等企业合作建设内陆无水港,统筹布局集装箱还箱点。根据国家和省出台的内陆无水港建设与运营的相关标准和规范,切实提高无水港转运分拨、物流集聚等核心功能。[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源城区、龙川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动多式联运服务与装备标准化。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标准,加快完善多式联运技术标准体系,大力推广集装箱、托盘等标准化运载单元,鼓励发展多式联运先进装备技术。加大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进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提高供应链协同水平,引导制造业企业在物流环节依托第三方物流企业实行专业化运作。加快标准化托盘应用及循环共用,提高供应链协同水平。推广应用大型转运吊装设备、驮背运输特种铁路车辆等专用装备,实现装卸设备和转运设备的无缝对接。[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源城区、东源县、龙川县、和平县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0.以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的原则,加快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支持建设多式联运公共信息平台,实现铁路、公路、水路、海关等信息资源整合,打通物流信息链。加快完善铁水联运信息交换,实现组织调度、作业计划及监管服务等生产动态信息的实时交换,推行“一单制”全程物流运输体系,促进口岸通关检验“三个一”全面实施。[市发展改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河源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快提升物流信息服务水平。按照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要求,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研究制订现代物流发展基础公共信息公开目录清单,促进政府部门数据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提高综合信息服务能力,构建“一站式”信息服务平台。鼓励各类物流专业平台、车货匹配平台等开放数据接口,促进货源、车(船)源和物流服务等信息的高效匹配。促进铁路、港口、航运、公路等领域龙头企业合作,强化货物在途状态查询、运输价格查询、车辆物品轨迹查询等综合信息服务,提高物流服务的智能化、透明化水平。[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河源海关,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绿色配送。

12.推进城市货运绿色发展。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城市配送企业探索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集约化运输组织模式。统筹优化城市末端共同配送网络节点建设,探索建设“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研究制定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相关扶持政策,积极推进新能源交通工具在邮政快递企业的推广使用,试点开展城市末端共同配送示范项目建设。[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大新能源物流车辆推广应用力度。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在物流领域的应用,逐步提升城市物流配送领域车辆电动化率。探索在城区划定新能源物流车夜间专用停车区,分类支持新能源物流车使用,物流企业可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货运治理。

14.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健全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杜绝非法改装货运车辆出厂上路。加大货物装载源头监管力度,重点加强矿山、砂石厂、水泥厂、混凝土搅拌站、港口、物流园区等重点源头单位货车出场(站)装载情况检查。严格落实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求,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监管力度,推进跨区域、跨部门治超信息资源交换共享,落实“一超四罚”。大力推进科技治超工作,推动治超工作科技化、高效化。严格落实公路治超“黑名单”制度,实行联合惩戒措施。[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大力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巩固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成果,稳步开展危险货物运输罐车、超长平板半挂车、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工作。引导督促行业、企业加快更新淘汰不合规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更新替代。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中置轴汽车列车示范工程,加快轻量化挂车推广应用。鼓励发展厢式运输、冷链运输、城市配送专用运输车辆,积极发展集装箱运力,大力推进货运车辆标准化、专业化。[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动货运组织模式创新。大力发展公路甩挂运输,推广网络化、干支衔接等甩挂运输模式,不断壮大延伸甩挂运输网络。推进“互联网+高效物流”新业态发展,鼓励发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业务,建设完善省级道路无车承运人监测平台,健全监督监测机制。探索“互联网+专线整合”“互联网+共同配送”等新管理模式,推动互联网、物流、金融、保险理赔等业务融合发展。支持货运物流企业、快递物流企业以资产为纽带,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加盟连锁等方式,拓展服务网络,延伸服务链条,实现资源高效配置,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型升级。[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协调机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检查督导工作落实情况。

(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落实财政税费支持政策,加大对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铁路专用线建设、老旧柴油货车淘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多式联运创新发展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各地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财政支持政策。

(三)完善相关支持政策。对纳入运输结构调整的铁路专用线、内河航运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推进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实施并联审批。加大铁路专用线用地支持力度,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予以优先安排,落实国家相关规定,对占用永久基础农田的项目积极纳入用地预审受理范围。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强化货运市场和重点企业监测,跟踪了解行业动态和行业从业者诉求,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完善从业人员社会保障、职业培训等服务。积极培育拓展新兴市场,推动货运行业创新稳定发展和转型升级。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定期发布运输结构调整行动进展和成效,增强数据和信息的公开性、透明性和一致性。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