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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挂牌督办第九批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区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02 09:25:5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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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函〔201925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持续推进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根据《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粤消安〔201730号)要求,综合各县区排查上报情况,市政府选定源城区源西街道金沟湾市场片区、龙川县铁场镇、紫金县南岭镇、东源县新港镇新源社区、和平县上陵镇、连平县三角镇等6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区域)作为市政府第九批挂牌督办单位。被挂牌督办的地区(区域)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地区(区域)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着力解决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将于2019年年底组织检查验收(整治验收细则另行印发),对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区域)予以摘牌销案,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地区(区域)继续挂牌督办。整治工作验收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各地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

各县(区)要对本地火灾隐患特点及分布进行深入研判,科学分析,参考市的做法进行挂牌督办,努力消除一批区域性火灾隐患。各地整治方案和联系人名单请于531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李文新,联系电话:0762-3889014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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