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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9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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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2016〕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河源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体育局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19日

 

 

河源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

 

 

  为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建成更加完善的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提高全市人民的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国发〔2016〕3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粤府〔2016〕11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国家及省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全面深化改革为根本动力,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以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为方向,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健身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产业链、生态圈,提升全民健身现代治理能力,不断提高全市人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建设“健康河源”“幸福河源”贡献力量。
  (二)发展目标。
  第一阶段(2016—2018年):全民健身的教育、经济和社会等功能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9平方米以上。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到90%以上,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比例达到60%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7000人以上。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20个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15万人以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达到合格水平以上的城乡居民比例达到90%以上。
  第二阶段(2019—202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全健身过程的现代化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人民群众体质健康水平达到全省的平均水平,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更加明晰。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2平方米以上。市、县(区)均建有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和全民健身广场(公园),城乡普遍建成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到92%以上,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比例达到65%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达到450人以上,上岗率和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体育社会组织数量达到150个以上。每周参加1次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50万人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20万人(占总人口40%)以上,国民体质测定标准达到合格水平以上的城乡居民比例达到92%以上。体育消费逐年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三)大力弘扬河源客家体育文化。普及健身知识,宣传健身效果,弘扬健康新理念。积极营造热爱、崇尚和参与体育健身的社会氛围,树立爱锻炼、会锻炼、勤锻炼、争贡献、乐分享、重规则、讲诚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弘扬奥林匹克精神和中华体育精神,大力宣传运动项目文化,挖掘河源客家传统体育文化,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名录中的河源客家传统体育文化的作用。依托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粤港澳文化交流合作、深莞惠经济圈等平台,深化我市与周边省市、港澳地区的体育文化交流合作,努力提升河源客家体育文化影响力。
    (四)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鼓励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全民健身赛事和活动。大力发展健身走(跑)、骑行、户外、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赛艇、皮划艇、漂流、马拉松、赛车、轮滑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运动项目;积极开发、传承推广河源地方特色的舞龙、舞狮、龙舟、武术、风筝等传统体育项目;依托河源的区位条件、资源特色和市场需求,大力发展徒步穿越、泳渡、骑行等具有显著河源区域特色的休闲体育项目;积极推动健身气功项目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开展交流展示活动。以河源足球超级联赛和河源校园足球联赛为主要载体,积极倡导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民间校园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
  丰富赛事和活动市场,努力打造观赏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品牌赛事和活动,积极承办全国大型群众体育赛事活动,组队参加广东省体育大会和各类人群运动会。积极承办广东省男子篮球联赛(河源主场)、举办好万绿湖马拉松、龙舟赛、河源风筝(国际)邀请赛等体育赛事,推动河源绿道自行车赛、越野挑战赛等群众性竞赛活动。完善“全民健身日”“体育节”全民健身大联动、“南粤幸福节”和全民健身项目大汇演等系列大型体育主题活动制度,加强市内外体育交流合作,举办好全市体育节活动。扶持体育“互联网+”发展模式,引导网络等新兴体育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引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举办各类体育活动。
    (五)激发和释放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活力。2020年全面成立体育总会。各级各类体育社团会员规模显著扩大,强化单项体协运动项目专业化服务能力,增强人群体协特殊群体活动组织指导能力,鼓励支持行业体协开展“一行一品”职工体育活动。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兴办各类健身俱乐部、户外体育营地和体育活动中心。不断完善基层文化体育组织服务功能,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群众自治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站(点),积极发展网络等新兴体育社会组织。推动开展体育社会组织“一会一品牌”活动。
    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努力营造法制健全、政策完善、待遇公平的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积极稳妥推进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体育社会组织成为依法成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行为规范、竞争有序的社会组织。建立以绩效评估结果为资助依据的体育社会组织专项资助扶持制度,全面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倡导各县区创建体育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为体育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项目及信息等服务。加强体育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加强体育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重点提高负责人管理能力和水平。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县(区)体育部门对体育社会组织政策业务指导和履行相关监管责任的职能,建立主体多元的评估监督机制,配合民政部门开展评估、评级工作。建立第三方服务绩效评估制度。完善体育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和信息公开制度。
  (六)着力推动体育场地设施建设。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落实《“十三五”广东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制定实施河源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着力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乡15分钟健身圈,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县级重点建设公共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城市社区重点建设社区体育公园、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三人制篮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农村重点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基础上,有条件的行政村增加建设标准篮球场、中小型足球场、健身路径、乡村健身步道等体育设施,并向自然村延伸。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严格落实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的要求,确保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无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或现有场地设施未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老城区与的建成居住区,要充分利用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体育健身场地。充分利用郊野公园、城市公园、公共绿地及城市空置场所等建设群众体育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加强已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使用和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
  促进公共体育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免费、低收费开放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鼓励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民营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提升公共体育场馆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布各级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开放相关信息。推动公共体育馆(场)完善服务项目,提供更多免费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项目。支持和鼓励民办体育场馆、经营性体育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公益性体育服务。建立公益性体育服务补贴制度,鼓励体育专业机构(组织)提供公益性服务。完善公共体育设施运营评价制度,畅通群众评价和反馈渠道,开展体育场馆评估定级工作。
    (七)努力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服务水平。发挥科技在全民健身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提高全民健身方法和手段的科技含量,加强体育健身对促进身心健康功效的基础理论研究和实践应用。创新健身指导和健身培训方式。推广普及运动健身方案、运动处方库和体育健身活动指南,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和素养。继续推进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建设,做好全市体育场地普查、国民体质监测以及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生部门慢性病调查数据,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决策水平。
  支持市、县(区)二级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提档升级,按标准配备测试设备和专(兼)职工作人员。鼓励社会力量开办体质测定和运动健身指导站,开展常态化测定指导服务。对群众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科学研究。协同养老机构、医疗机构做好老年人健身和康复护理。完善体育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国民体质测定结果,并将测定结果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
    (八)大力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和重点项目发展。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分布合理、水平适度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制,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全市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发展。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区域联动,发挥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区域体育资源共建共享。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因地制宜的原则,重点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充分发掘和传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进课堂。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体育健身设施,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身项目和方法,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科学指导。严格按照国家无障碍规范标准设计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不断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和康复机构,推动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各行各业职工开展体育健身和比赛活动,普及广播体操、工(前)间操,鼓励举办职工运动会。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以公共体育机构、社区和用工单位为实施主体,不断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体育需求。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加大足球场地供给,把建设足球场地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抓紧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足球竞赛体系。积极倡导和组织行业、社区、企业、部队、残疾人、中老年、五人制、沙滩足球等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
  (九)扎实推进青少年体育发展。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大力普及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青少年身体素质。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障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把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学校体育工作绩效评估和行政问责。搭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训练网络体系,以市体校为“示范校”带动各县区体校发展,完善激流回旋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形成覆盖城乡的训练网络。鼓励和支持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者担任校外体育辅导员,推进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响应国家“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大力开展阳光体育系列活动和主题群众性课外体育锻炼活动,切实保障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促进青少年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推进体育俱乐部、校外活动中心、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十)优化健身休闲产业布局。大力发展以健身休闲业为核心的体育产业,积极推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与旅游融合发展,努力打造城区一小时体育圈,支持各县区重点发展体育服务业和竞赛表演业,引领河源成为全省知名的健身休闲、赛事活动朝阳城市。在沿绿道、沿江、沿湖、沿山“四沿”区域优先发展体育旅游,大力开拓健身休闲服务,支持发展户外“亲水”“亲绿”特色休闲体育旅游,打造全省一流的户外休闲体育旅游,培育若干体育旅游基地。推动县区利用区域内丰富的自然生态环境资源优势打造探险旅游、徒步穿越、极限运动和民族特色休闲体育旅游带。鼓励县区利用地方生态资源及体育传统在广大城镇区域内建设和完善便利性强的包括全民健身设施、社区体育公园、体育产业园区、体育旅游示范基地等在内的健身休闲产业功能区,重点形成健身休闲和运动康复等特色产业组团,扩大与全民健身相关的健身休闲、场馆服务、运动康复、健身培训和体育用品制造与销售等体育产业门类规模。创新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健身休闲产业。推动社会力量投资开发集运动休闲、健康疗养、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旅游项目,打造一批精品体育休闲旅游景点产业。依托深莞惠经济圈发展的优势,培育一批健身休闲产业特色县(区),不断壮大县域体育产业综合实力。
    不断完善体育消费政策及全民健身体制机制,引导更多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增加体育健身消费。建立健身休闲服务标准和安全规范,促进健身休闲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高危体育项目运营安全的监督检查,强化从业人员岗前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的培训,确保将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健身休闲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供多元化群众体育健身服务,提升健身休闲业服务质量。规范健身休闲市场,加强价格监管。
    三、保障措施
  (十一)落实经费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体育彩票公益金按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管,加强资金使用绩效评价。财政转移支付和体彩公益金使用采取精准扶持办法,重点加大对城区、农村体育设施及全民健身重点项目建设投入。以政府投入为主,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优化投融资引导政策,拓宽社会资源进入全民健身事业的途径,引导社会资金支持发展全民健身事业,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十二)完善政策法规。严格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自觉地落实《“十三五”广东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广东省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等文件,切实保障公民法定权益。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场地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做好全民健身活动纠纷预防与化解工作,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督导检查制度,确保全民健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十三)建立评价体系。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标准和评价制度,制订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标准,推进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将全民健身评价指标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和文明校园的创建内容,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相关内容纳入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高校及研究机构在公共体育服务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方面的作用。
    (十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榜样人物的培育,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文化、卫生计生、工会、残联等部门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培养,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推进全民健身服务职业教育,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一批省级全民健身人才培训基地,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
    (十五)强化科技创新。实施健康科技行动计划,发挥科技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中的引领作用,提高全民健身的科技含量,引导开发科技含量高的全民健身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研究制订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库和体育健身活动指南,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大力开展科学健身指导,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和能力水平。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建立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全民健身相结合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形成全域共享、互联互通的公共数字体育服务网络,综合评价全民健身效果,提升全民健身指导水平和设施监管效率。推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设备升级更新换代,支持健身信息聚合、健身APP、智能健身硬件、健身在线培训教育等全民健身新业态发展。鼓励企业参与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和科学健身指导平台建设,加强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科学健身指导。
    (十六)深化改革创新。创新全民健身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统一、多层次、多元化公共体育服务供给机制,畅通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培育公共体育服务新型业态,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活力和积极性,努力形成多方共建的强大合力。创新公共体育设施管理模式,有条件的县区可探索开展公共体育设施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公共体育设施的运营。
  四、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本实施计划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市体育局会同有关部门、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施行。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确保实施计划目标和任务如期完成。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依照本实施计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细化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形成本县区实施计划与市实施计划的衔接配套体系。切实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相关重点工作纳入政府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地方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强大合力。各级体育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和组织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
  (十八)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建立群众评价反馈机制上,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建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综合性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对重点项目、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建立群众评价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并在2020年对《河源市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评估。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