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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08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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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办〔2016〕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地方志办反映。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7日

 

 

河源市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2016-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我市实现振兴发展、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积极作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粤府办〔2016〕76号)和《河源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工作基础与发展形势
  “十二五”期间,我市地方志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切实加强地方志工作法治建设,以编纂地方志书、综合年鉴为主业,以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和地情资源开发利用为创新手段,以服务谋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为河源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文化河源作出了积极贡献,发挥了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的重要作用。
  (一)依法修志的配套政策更加充分。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意见》、《河源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办法》和《关于加强地方志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地方志政策规定和工作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地方志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保障。
  (二)第二轮修志工作全面完成。建市后,首部《河源市志》编收出版工作圆满完成,《源城区志》、《东源县志》、《紫金县志》、《龙川县志》、《连平县志》等5部志书编修如期完成,乡镇志编修有序进行。《河源市志》是广东省下限最长的一部市志,获得河源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三)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成果显著。按照“修志为用、修用并举”的方针,开发一批地方志资源成果利用项目,配合省志办做好了广东省家谱家训家风展览筹备工作,完成《资政志鉴》、《河源与“一带一路”的历史渊源》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四)年鉴质量逐年提升。自2002年依法修编综合年鉴以来,我市累计出版市、县区年鉴30部,实现县区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全覆盖。《河源年鉴·2014》荣获第五届年鉴编纂出版质量评比综合二等奖、框架设计二等奖、条目编写二等奖、装帧设计二等奖。
  (五)地情书籍日渐丰富。十二五期间,我市出版市、县区年鉴33部,其中《河源年鉴》5部、《源城年鉴》5部、《东源年鉴》5部、《和平年鉴》5部、《龙川年鉴》4部、《紫金年鉴》5部、《连平年鉴》4部。完成了《阮啸仙传》、《刘尔崧传》和《黄居仁传》等东江三杰丛书和《广东省革命遗址通览·河源市》、《中国共产党河源市历次代表大会及文献选编》、《红色的足迹》、《红色的土地》、《抗日战争史料》和《河源市大事记(2009—2014)》、《河源市抗战时期人口伤亡和财产损失》等史料书籍编印出版任务。发行了《百年潮·河源增刊》,编辑整理了《河源名人名贤资料》等系列丛书。
  (六)积极开展中央苏区的专题研究。为充分发挥地方史志职能作用,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开展中央苏区的专题调研数十次,积累了大批工作成果,为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和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2011年,龙川县被确认为“中央苏区县”,并与连平县、和平县一起列入振兴中央苏区发展规划范围。
  (七)资料年报稳步推进。自2013年实施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以来,我市扎实推进资料年报工作,累计收集经济、社会、政治、文化、自然等年报资料约一千万字,为第三轮修志储备了一批有价值的地情基础资料。
  (八)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有序展开。成立河源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河源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工作方案》,全市各县区自然村落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九)市志信息化工作同步推进。实现地情网站全覆盖与资源共享,全市建立地情网站7个,其中市地情网站访问量达到165万次。
  十二五以来,我市地方志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依法治志认识有待提高,方志规章制度的执行不够严格;个别县区综合年鉴尚未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目标。地方志专业人才、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短缺,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地方志信息化水平和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有待提高,方志文化的服务作用仍未充分发挥。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以服务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强队伍、抓主业、补短板、促开发,扩大地方志产品有效供给,满足存史、资政、育人需求,推动地方志事业繁荣发展,为我市文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通过编修地方志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修志。各县区政府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县区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地方志工作,各有关单位依法依规按时完成地方志编纂、资料报送等工作。
  3.坚持全面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理论研究、旧志整理、地方史编纂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坚持质量第一。坚持存真求实,确保地方志质量。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地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三、总体目标与重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至2020年,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加强对社会修志编鉴的指导和管理,全面完成全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县级以上综合年鉴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志、鉴、史编修全面协调发展,存史功能更加完备。更好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精准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资政辅治的新型智库作用显著增强。地方志信息化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迈上新台阶,服务功能、服务水平更能满足群众需要,育人教化作用日益突显。建立地方志编修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开发利用体系、理论研究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使地方志成为宣传河源市情的重要窗口、弘扬客家文化的重要阵地。
  (二)主要任务
  1.做好第三轮修志前期工作。全面总结第一、二轮修志的经验教训,开展第二轮志书下限年后的地情研究和第三轮修志组织管理、运作模式、续修方式、篇目框架等研究,做好资料收集、队伍培训及理论等准备工作。2018年选取若干市直单位和县区为试点单位,启动第三轮修志试点工作。2018年起,启动全市重点部门和行业的部门志、行业志编纂,力争至2020年编纂出版一批可作为第三轮市志重要构成的部门志、行业志。积极推动镇志、村志编纂,2018年前,各县区启动历史文化名镇志、名村志编修工作,并开展自然村落人文普查,力争将一批名镇名村志纳入中国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探索适合镇、村修志的成熟模式。
  2.做好地方志资料收集。贯彻落实《河源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工作实施办法》,依法收集地方志资料。健全年报工作制度,完善年报网络,提高年报质量。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史等方法,拓展资料收集范围和渠道。做好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大成果、重点工程等专题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全方位适应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地方志资料保障机制。
  3.打造精品年鉴。坚持“目标在强、关键在法、活力在新、价值在用”的年鉴发展思路,建立年鉴出版前评审制度和出版后审读制度。组织全市性综合年鉴质量检验评比和评议活动,不断提升综合年鉴编纂质量,县区综合年鉴要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公开出版、当年出版。
  4.狠抓资源开发。加强河源地情资源的深加工,创新服务手段,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培育地方历史记忆。加强统筹策划,组织编纂出版一批系列化、专题化的地情书籍。发挥史志职能作用,打好中央苏区品牌,开展专题调研,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开拓资源开发利用服务形式。持续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河源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提升地情信息公众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两级地情网站建设,提升资料储备,加速更新频率,为公众提供触手可及的地情信息服务,全面发挥地方志资政育人功能。
  5.更加重视理论研究。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和地方志业务骨干开展方志理论与地情专题研究,重点研讨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重大业务和基础理论问题,分类整理旧志资料,围绕已出版的旧志、典籍开展专题研究,力争出版一批方志理论、地情研究等方面的作品。
  6.实施河源市属旧志整理工程。推动市、县两级开展本地旧志分类整理、点校、考录、辑佚等工作。启动《和平县志》(乾隆28年)、《龙川县志》(乾隆27年)、《河源县志》(乾隆10年)、《永安县志》(康熙26年)、《连平州志》(雍正8年)等5部旧志的整理点校工作,并于2018年前付印出版。
  7.全面开展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普查。联合文化、住房城乡规划建设、民政、文联等相关部门完成我市约1万个自然村的普查,全面收集整理自然村历史人文资料,编辑出版《河源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调查》。建立河源市自然村落历史人文数据库和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村情基础数据库,完整保存和充分展示我市自然村落丰富的历史人文资料。2020年底前,完成村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现状与对策、农村传统优秀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自然村在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如何留住客家文化的根和魂等研究课题,打造一批名山、名川、名产、名人等专志。
  8.推动地方史编研。建立地方史编纂管理、指导、服务制度,研究制定全市地方史编纂管理办法。运用通史、专题史、口述史、史话等多种形式,深入挖掘河源历史文化资源,编纂出版河源改革开放史等一批地方史丛书。
  四、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志,加大对《地方志工作条例》《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执行力度,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有序参与修志编鉴的工作机制。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地方志工作年度考核评价机制,每年进行一次检查考核和通报;完善地方志资料年报、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修志编鉴等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确保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上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二)组织保障。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坚持“一纳入、八到位”工作机制。市县区政府每年要研究一次地方志工作,各县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同志要主动关心过问地方志工作,分管领导同志要及时了解和解决地方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关心支持地方志事业发展。各县区地方志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
  (三)经费保障。加快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和图书资料收藏保管条件,做好修志、编鉴、地方史编纂、出版、科研、开发利用、信息化建设和资料文献收(征)集保存等工作,各地政府要将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队伍保障。制定五年培训计划,将全市地方志业务骨干列入培训范围。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地方志教育,举办地方志业务培训班,支持地方志工作人员在职接受专业继续教育。健全和完善地方志专家库、地方志编纂研究人才库、乡土方志人才库,广泛吸纳各类专家学者和熟悉地情的各界人士参与地方志工作,探索地方志人才培养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干事创业的激励机制,营造良好氛围。大力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爱岗敬业、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价值追求、“经世致用、秉笔直书、锲而不舍”的史官风范、“恪尽职守、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的职业操守,锻造一支政治、思想、业务过硬的人才队伍,为我市地方志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五)宣传保障。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加快建设地方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不断拓宽地方志文化公众服务渠道,广泛宣传地方志文化产品,促进读志、用志、传志风尚的形成,充分发挥地方志宣传推介河源的作用。
  各县区要结合实际,根据本规划要求,制定本地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推动我市地方志事业进一步繁荣发展。市地方志办要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信息来源: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