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府办〔2015〕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推动口岸管理“三互”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8日
河源市推动口岸管理“三互”改革工作方案
为有效落实上级关于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以下简称“三互”)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河源口岸大通关建设,提高贸易安全和便利化水平,根据国务院《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改革方案》精神,结合河源口岸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立足更加积极主动的对外开放战略,强化跨部门通关协作,完善口岸监管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三互”,优化作业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提高贸易安全和便利化水平,力争到2020年,形成既符合河源实际又具有较高效率的大通关管理体制机制。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建设口岸“单一窗口”。
1.研究制定“单一窗口”业务和信息化具体指导实施方案,完善“单一窗口”功能,形成集申报、监管、物流及金融服务等于一体的区域性电子平台,规范企业申报信息及格式,推动信息共享。
2.规范口岸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流程,加强“单一窗口”软硬件环境建设,规范放行管理。
(二)开展“一站式作业”。
3.口岸相关单位及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口岸联合查验机制,制订联合查验实施方案。
4.按照关检“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要求,全面实行集装箱进出口货物一次开箱、联合查验。
(三)建立信息共享共用机制。
5.加快推进完善关检“三个一”工作,按照海关总署和质检总局要求,积极推进统一版申报系统的使用,制定信息共享实施方案,建立产品归类协调机制。建立“三互”清单,关检双方需要互换、互认的执法数据均通过广州市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提高查验的高效性。
(四)整合监管设施资源。
6.除检疫处理、隔离留验等涉及危险的专业场所外,口岸进出境货运车辆检查场的查验场、监管仓库、进出闸口和监控设备等各类查验设施设备,由口岸相关部门共享共用。制定统一的查验场所标志,配备相应的配套设施设备,明确共享共用的机制和制度。
(五)推动建立口岸安全联合防控机制。
7.建立口岸监管执法互助机制,完善案件通报移交制度,在打击逃避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行为、制止假冒伪劣商品进出境等方面,强化联动协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报和移交,相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
8.完善口岸安全联防联控及应急处置协作机制,开展对口岸核生化、疫情疫病、有毒有害物质、医学媒介生物传入传出的风险研判,发布专业性的口岸安全风险防控信息,建立口岸风险布控中心。
(六)促进优化口岸执法资源。
9.加强快速查验设备和查验方法的推广使用,口岸相关部门积极争取上级主管部门支持,推广使用一线执法人员移动终端,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10.口岸相关部门联合制订工作方案和措施,积极探索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探索联合开展“前台共同查验、后台分别处置”的综合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一次性告知相对人,并由各部门依职权分别处置。
(七)积极推进通关诚信体系建设。
11.口岸相关单位积极健全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体系,深入推进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组织做好信用信息采集、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
12.做好进出口企业信用等级的动态调整工作,根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原则,实行差别化通关管理。
13.完善信用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公布违规违法企业“黑名单”。
(八)完善通关法制体系。
14.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强相关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
15.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16.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和结果。
(九)拓展和规范通关服务。
17.研究建立外贸综合服务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机制以及口岸进出口货物通关放行效率评价体系,提高口岸通关效率。
18.结合河源口岸进出境货物通关实际,合理调配海关和检验检疫监管资源,灵活采取“5+2”“7×24小时”、预约制等服务模式,提升口岸服务效能。
19.完善相关工作措施,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业等服务贸易发展。
三、实施步骤
(一)近期(2015年):推动完善河源电子口岸平台功能,健全信息交换和共享共用机制,推动建成“单一窗口”。在全面实施关检合作“三个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基础上,配合实现广东区域通关一体化,并扩展到泛珠三角区域。
(二)中期(2016—2017年):推动口岸管理相关部门执法互助机制有效建立。现有口岸查验设备、科技装备和场所设施实现共享共用。口岸作业环节前推后移,新型通关模式有效建立。推进“一站式作业”改革,推动建立健全常态化的口岸安全联合防控机制。
(三)远期(2018—2020年):配合实现跨部门、跨区域的内陆沿海沿边大通关协作机制有效建立,信息共享共用,同一部门内部统一监管标准、不同部门之间配合监管执法,互认监管结果,优化通关流程,形成既符合河源实际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口岸通关管理体制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市口岸管理“三互”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负责全市推动口岸“三互”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细化工作方案,有序、有力推进改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二)强化沟通协作。各部门要密切合作,按照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通关模式改革,切实提升口岸执法监管和综合服务效能,推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的合作,构建合作共赢的伙伴关系,发挥监管资源集聚效应,形成合力,共同营造高效、便利的口岸通关环境。
(三)坚持依法行政。各部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提升口岸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要坚持安全便利并重,牢牢把握风险可控、确保安全底线的基本原则,做到既大胆创新,又依法推进,确保口岸执法地位、工作职责不受影响,确保监管和服务效能得到巩固和强化。
附件:河源市口岸管理“三互”改革协调领导小组
附件 |
附件:河源市口岸管理“三互”改革协调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