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河源市工业绿色发展战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25日
加快推进河源市工业绿色发展
战略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3〕448号)精神,促进我市工业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面完成“十二五”单位GDP能耗下降17%的目标任务,工业绿色发展方式基本覆盖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形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工业发展格局,为河源实现“跨越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措施
(一)推进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借助我市获得“广东省手机生产基地”称号契机,推动省市共建新一代移动通信终端产业基地;依托我市石英砂资源和汉能硅基薄膜太阳能电池生产等重大项目,推动省市共建太阳能光伏产业基地;推动装备制造业发展,重点围绕“两化融合”和智能制造装备,打造源城电子电器基地和龙川空气能产业基地;依托优质丰富的水、稀土、钨、瓷土等资源优势,强化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保护,加快优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强化规划布局和招商引资,加速打造水资源、稀土、钨和新型建材等四大传统产业基地。(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外经贸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加快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体系建设,加大工业园区循环经济发展工作力度。到2015年培育2个省循环经济工业园。在市级节能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资金支持园区循环经济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完善资源消耗和回收资源再生利用统计制度,加快推广应用循环经济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科技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外经贸局、地税局、统计局、物价局、国税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推进工业节能降耗。
大力推进能源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中心和能效对标的“三能”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钢铁、水泥、陶瓷、玻璃等4个重点行业能效对标行动。大力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工程,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积极推动重点耗能企业能源资源计量数据实时、在线采集。严格执行省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制定实施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行动计划,完成省下达淘汰落后产能任务。按照省高能耗行业控制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外经贸局、质监局、物价局、国资委、统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四)拓展清洁生产审核领域。
进一步加大清洁生产工作力度,将清洁生产审核从主要工业领域进一步拓展到包括工业、商贸服务业和农业、旅游业等领域,完善清洁生产奖励机制,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工业园清洁生产工作。到2015年,省循环经济园区正在实施清洁生产企业和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超过50%,全市规模以上工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超过30%。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培训,引导企业开展“生态设计”活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各县区政府负责)
(五)推进“两型”工业体系建设。
加快推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大力支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实施重点项目,积极培育 “两型”企业和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发挥资源综合利用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加快培育节能环保龙头骨干企业,积极发展节能环保技术服务企业,加强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实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应用,积极落实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七)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加强循环经济、节能减排、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等专业人才培训,依托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中介组织,进一步加强培训和产学研工作,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培训机构和技术服务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科技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工作要求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具体负责推进工业绿色发展日常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与市有关单位进行协商,共同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政府和市有关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分工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在每年年底前向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报送有关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