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根据《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试行)》(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84号)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上半年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和特点
2013年上半年,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并报送市人民政府(市法制局)备案的文件16件,其中规范性文件12件,其他文件4件。依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河源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法制局对文件一一进行了登记,同时依法对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查。从上半年报备情况看,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报备工作主动。大多数县区政府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积极主动,能按规定依时报备,主动接受备案监督。
(二)报备数量增加。县区政府共报备规范性文件12件,同比增加5件、增长71%。
(三)文件质量上升。经审查,县区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均符合上位法的规定,确保了文件内容的合法性。与此同时,县区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能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在法律范围内注重细化,使文件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存在问题
(一)仍有漏报现象。个别县区未按法定程序履行规范性文件备案职责,没有主动接受监督,规范性文件游离于备案监督之外。据统计,今年上半年,仍有2个县政府未报备规范性文件。
(二)存在超期报备。按规定,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文件公布之日起30日内报上一级政府备案,但个别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报备存在超期报备问题。
(三)报备质量不高。一些县区报备规范性文件的格式和内容不规范,缺乏备案报告、规范性文件起草说明等材料。此外,一些县区将不属规范性文件的内部工作文件也上报备案。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统一备案工作认识。实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实行层级监督的一项重要方式,对于从源头上规范行政管理行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都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政府要站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高度,切实加强和改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二)执行备案工作规定。要严格按照《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河源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要求,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报送上级政府备案审查,做到出台1件及时报备1件,防止和避免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今后将对各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三)提高备案工作质量。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或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和研究,正确区分规范性文件和非规范性文件,掌握审查规范性文件所需的法律法规知识,熟练掌握、备案报备规范性文件的工作程序、文本格式和报备材料等工作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政策水平和综合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
附件:2013年1-6月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30日
附 件
2013年1-6月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序号 |
报备 机关 |
名称 |
备案 日期 |
发布 日期 |
1 |
源城区 政府 |
源城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 |
4月17日 |
4月10日 |
2 |
龙 川 县 政 府 |
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原河源市卫校和龙川县教师进修学校校区范围内乱搭乱建、违法占用土地的通告 |
4月2日 |
1月28日 |
3 |
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从重处罚乱扔垃圾等不文明的通告 |
4月2日 |
2月27日 |
|
4 |
龙川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 |
4月2日 |
3月19日 |
|
5 |
龙川县土地储备暂行办法 |
4月2日 |
3月28日 |
|
6 |
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的通告 |
6月24日 |
5月23日 |
|
7 |
龙川县人民政府关于东江一桥至四都路口河堤工程建设的通告 |
6月24日 |
6月5日 |
|
8 |
紫金县 政府 |
紫金县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规定 |
2月5日 |
1月22日 |
9 |
连 平 县 政 府 |
连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听证程序规定(试行) |
1月11日 |
1月6日 |
10 |
连平县政府关于打击非法采砂等侵害河道违法行为的通告 |
3月26日 |
3月20日 |
|
11 |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要求小水电站限期完善手续规范运行的通知 |
5月8日 |
5月6日 |
|
12 |
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活禽经营市场管理的通告 |
5月13日 |
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