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河源体育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体育事业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幸福河源进程中的积极作用,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转变我省体育发展方式的意见》(粤府〔2012〕5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转变我市体育发展方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重要意义
体育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建市以来,我市一直高度重视体育事业,全市体育事业快速发展,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齐头并进。竞技体育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创建了国家皮划艇激流回旋高水平后备人才基地和广东省高水平后备人才训练基地,承办了四届全国激流回旋大赛。群众体育成为全民健身活动的新亮点,公共体育设施、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健身服务得到很大的发展。体育产业成为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体育彩票销量逐年上升,为全民健身运动提供了有力的物质保障。体育已成为聚人心、鼓士气、惠民生、促经济、展实力、树形象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全局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市体育事业发展仍面临着诸多困难:一是资源供给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二是群众体育领域的政府公共服务不足,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和组织建设仍相对滞后;三是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不强;四是体育产业发展规模不大、层次不高。为此,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加强对体育工作的领导,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体育发展方式转变。
二、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宗旨,以提升体育竞争力为目标,围绕“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河源”的核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推动体育发展理念从“重成绩、重奖牌”向“以人为本、服务民生”转变;体育发展格局从“突出竞技体育”向“以群众体育为基础、竞技体育为带动”的全面发展转变;体育发展模式从“主要依靠要素驱动的粗放型”向“注重创新驱动的集约型”转变;体育发展管理从“经验型”向“把握和运用规律的科学型”转变;体育发展主体从“政府管办”向“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充分发挥体育社会组织的微观主体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相结合”转变;体育公共服务从“城乡、区域、群体间的不均衡发展”向“均等化和协调发展”转变。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增强人民体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体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体育工作以人的幸福为根本,更好地服务民生,做到体育发展为了人民,体育发展依靠人民,体育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坚持统筹兼顾。创新体育发展模式和方式方法,促进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市县区、城乡体育协调发展;促进奥运项目与非奥运项目、现代新兴体育项目与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协调发展。处理好当前与长远、重点与一般、规模与效益的关系,推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发扬河源体育人的“激流精神”和先行先试精神,不断探索体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特点与规律,努力实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将体育工作纳入科学化、法治化轨道。改革传统的体育发展模式和管理体制,增强体育社会组织的活力,形成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体育资源基础作用的机制。
三、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总体目标
经过5—10年的努力,在转变体育发展方式上迈出坚实步伐,促进我市体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探索实践与建设幸福河源相协调的山区市体育事业发展的新路子,健全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的体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体育休闲之城”和全省山区市体育事业改革发展、科学发展的“排头兵”,不断提升体育综合竞争力。
——群众体育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到2015年,完善全民健身场地、活动、组织、服务四大网络建设,初步实现群众体育场地现代化、组织网络化、活动体系化、健身科学化、体质优良化。全市城乡的居民体育意识和科学健身素养普遍增强,人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基本生活方式,城乡居民的体质、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明显提升,群众体育各项指标达到或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激流回旋等优势项目的竞争力显著增强,继续保持全国全省领先,重竞技项目、基础项目及集体球类项目等发展水平有新突破,后备人才梯队厚实,质量明显提高;积极探索“本土人才为主,外来引进为辅”的体育人才培养模式,打造河源体育品牌,推动竞技体育向更高层次迈进。
——体育产业发展规模不断提升。体育产业政策措施体系逐步健全,体育市场进一步得到培育,居民人均体育消费不断增加,体育产业链不断延伸,体育产业发展规模、层次和水平明显提升,综合竞争力不断增强;体育产业增加值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稳步增长,逐步缩小与全省之间的差距,使体育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城乡体育发展差距明显缩小。体育发展的协调性显著增强。全民健身运动广泛深入开展,不同人群的体育健身活动蓬勃发展。市区体育发展增速要力争赶上全省平均水平,城乡体育跨越式发展格局基本形成;城乡体育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初步实现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建成城乡一体、惠及全民的体育服务网络。
四、以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为重点,推动群众体育全面发展
以提高公共体育服务水平为核心,着力推动全市体育工作在领导力量、资源配备、政策导向等方面向群众体育倾斜,推动强化体育工作职能、调整体育工作重心,加快建立以群众体育为中心的体育发展新模式。选择有条件的县区率先在转变体育发展方式、改革机制等方面进行试点,强化以群众体育为中心的制度设计和经验推广,进一步夯实我市基层体育发展的社会基础。
深入贯彻《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1-2015年)》(粤府〔2011〕138号)和《河源市“十二五”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把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作为群众体育工作的主题,并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群众体育工作的首要任务,引导人民群众进行高雅、时尚、休闲的体育运动。开展全国全民健身日、全市体育节、南粤幸福节等大型体育主题活动和小型多样的各类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全民健身活动日常化、生活化。推动大中专学生、少数民族、农民、职工、老年人、残疾人和进城务工人员等各类人群的体育健身活动均衡开展。把加强青少年体育运动作为群众体育工作的重点,充分发挥绿道网等资源优势,打造环城绿道、“两江四岸”健身行、环万绿湖体育赛事以及跨区域、具有河源特色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完善群众体育竞赛项目体系,优化传统项目,推广新优项目,搭建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体育竞赛平台。
建立完善以全民健身设施建设、组织建设、活动开展、健身指导、科学评估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推动各类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逐步健全以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四级公共体育场地设施为基础,行业、单位、社会等各类体育场地设施为补充,覆盖全市城乡的场地设施网络。加大各级财政对公共体育设施投入力度,市一级建成集体育馆、体育场、游泳池和2万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广场(公园)。80%县区建有体育馆、体育场、游泳池和1万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广场(公园)。乡镇普遍建有3000平方米以上的全民健身广场,并拥有能开展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等项目的活动场所。60%以上的街道建有1500平方米以上的健身小广场。为开展全民健身提供必要条件,至201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以上。
积极发展城乡基层体育组织,推动建立完善体育总会、行业体育协会、单项体育协会和人群体育协会等体育社团,支持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群众性体育组织。推动学校、社区、体育场馆发展体育俱乐部。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定期开展国民体质测定和统计分析,积极推动我市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向基层延伸,确保国民体质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优良水平不断增加。
五、以提升竞技体育核心竞争力为重点,推动竞技体育科学调整和发展
坚持以弘扬奥林匹克和中华体育精神为主旋律发展竞技体育,不唯金牌论,不以竞技比赛成绩作为衡量体育工作绩效的唯一标准。要以人为本,重视文化、科学知识和竞技水平综合素质的提高。进一步深化对竞技体育发展规律及后备人才培养规律、运动项目制胜规律、备战参赛规律、运动队管理和训练规律的认识,完善符合河源实际和竞技体育发展规律的训练管理体制。通过提高核心竞争力和金牌质量,发挥竞技体育的积极作用,带动全市各类体育活动蓬勃开展。
科学调整竞技体育项目布局。综合评估竞技项目发展潜力和价值,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全力打造我市高水平优秀运动队,巩固扩大激流回旋、赛艇、皮划艇等水上优势项目,强化拳击、柔道、摔跤、举重等重竞技优势项目,挖掘潜力项目,调整一般项目,重点发展奥运重点项目和全运会、省运会优势项目,争取新突破,集中力量打造具有河源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品牌项目。转变竞技体育备战方式,实施国家新时期奥运争光计划,走精兵之路,实现从依靠规模投入向依靠科学训练和精细管理的转变,努力提高金牌质量。
充分发挥科技、教育、人才推动竞技体育发展的作用。把体育科技纳入全市科技管理工作,对竞技体育关键技术研发提供专项支持,着力解决竞技体育发展难题。不断提高竞技体育的科技含量,推动高科技手段在竞技体育中的应用。加强后备人才培养,把学校体育、业余训练作为竞技体育的后备力量,按照“中小学打基础、大学提高水平”的发展思路,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训练网络,鼓励和促进我市高校培养高水平运动队,着力构建支撑河源竞技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在发展群众体育特别是青少年体育中发现和选拔运动人才,探索运动员选拔、培养、引进新机制。进一步完善运动员保障体系,加强体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等部门协作,共同做好我市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
六、以培育发展体育产业为重点,推动体育产业新发展
大力发展体育产业,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多样性的体育消费需求,充分发挥体育产业作为幸福导向型产业的积极作用。在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强体育公共服务的同时,更多依靠市场化、社会化手段繁荣县区城乡体育市场,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互补充、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非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多样化的良好局面。
逐步建立体育产业市场机制。全方位开放体育产业市场,建立宽松透明、管理规范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政府引导、行业自律、市场主体自主经营的行业管理体制。推行体育场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建设和运营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重大赛事和体育活动市场化运作机制。加快职业体育发展,推行政府依法监管、协会管办分离、俱乐部自主运作的职业体育制度,搞活职业体育市场,满足群众对高端赛事的欣赏需求,充分发挥高水平职业联赛对拉动体育产业链条延伸的龙头作用。
实践探索体育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和建立体育产业体系,探索发展体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业等基础性、龙头型产业,扩大体育消费需求,拓展体育用品、体育旅游、体育影视传媒等产业发展空间。优化体育产业布局,积极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创建本土体育产业基地,培育打造龙头体育企业,扶持发展好中小体育企业。以科技创新引领体育产品和服务升级,大力实施体育品牌战略。
加大体育产业政策扶持和保障力度。加强体育产业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加快发展体育产业的实施意见,营造有利于体育产业快速发展的政策环境。加强体育市场监管和体育知识产权保护,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尽快建立体育产业统计制度和指标体系。
七、以解决城乡区域体育发展差距为重点,加快推进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
统筹城乡区域体育发展。充分利用市区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推动县区建设功能齐全的标志性体育设施和体育服务平台,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体育强县、体育先进乡镇和体育示范村。结合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着力建设一流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发展好具有吸引力和普及度高的群众体育项目、竞技体育优势项目和具有发展潜力的本土体育产业品牌,努力提升我市体育发展水平。各县区要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健身四大网络和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抓好业余体校建设,努力实现有机构、有编制、有财政经费、有训练项目、有场地设施的“五有”建设目标,促进各县区业余体校训练和市体校训练有机衔接,形成“一条龙”的训练体系,促进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输送。大力培育具有区域特色的体育产业,努力打造与市区体育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优势品牌,拓展体育对口帮扶、联动发展机制。
推进城乡体育发展一体化。坚持以社区为重点推进城市体育工作,探索社区体育工作新机制,推动社区体育发展。大力促进乡镇、农村体育发展,全方位推进“以城带乡、以镇(街道)帮村(社区)”的协调互动机制建设,推进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城乡一体化。加大对县区基层体育的扶持力度。扩大公共财政对县区乡镇农村体育工作的保障覆盖范围,继续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加大对基层体育的经费投入。在2015年前完成我市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任务。
八、以加快转变政府体育职能为重点,深化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提高引领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能力。把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纳入各级政府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总体战略,加强科学谋划、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加快转变政府体育职能,理顺管理、调控、经办、服务、监督等各个环节,构建适应体育发展方式转变的良好运行机制。各级体育部门要牢牢把握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主线,加快研究部署,尽快实现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新突破,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推动体育科学发展。围绕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健全体育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鼓励广大体育工作者创造性开展工作。认真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特聘计划、体育人才培训专项计划,健全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体育人才成长激励政策,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体育人才队伍,不断提升引领和支撑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综合能力。
强化政府公共体育服务职能。各级政府要加强规划建设,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加快完善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要切实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将全民健身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不断拓展纳入内容。要切实将体育事业经费、体育基本建设项目及公共体育设施项目分别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确保相关经费随地区经济发展逐步增加。明确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确保大部分体育经费用于发展群众体育。进一步完善支持体育事业发展的金融、土地、价格等相关政策,切实落实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以事业分类为基础推进体育投入多元化。加快市、县区体育部门从“办体育”向“管体育”转变,按照“实施事业分类管理,分清投资责任主体,吸引社会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在区分公益性体育事业、经营性体育产业和两者兼有的混合型体育事业的基础上,合理界定其政府职责和市场行为,推进其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举办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渠道的多样化。落实政府对公益性体育事业的投资主体责任,通过政府直接投资,或由社会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举办、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作。混合型体育事业由政府、机构和个人共同投入,并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和方式。对经营性的体育产业,全面推进市场化。
深化体育社会组织管理改革。认真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决定》(粤发〔2011〕17号)精神,科学界定政府与社会在体育管理领域的边界,推行体育社会组织“宽准入、严监管”,解决其数量少、不规范、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建立“行政机构—协会组织—社会团体—民间健身组织”构成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络体系。理顺体育部门与社会团体的关系,完善体育社团管理体制,加快向体育社会组织转移体育服务和经办职能,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社会各界、各行业办体育的积极性。
改革和完善竞赛体系。按照“淡化金牌、淡化锦标、重在参与、重在交流、重在健身、重在快 乐”和“讲求实效、厉行节约、简化形式、突出特色”的原则,积极推动群众体育竞赛模式创新,引导群众体育广泛深入开展。结合省运会赛制、设项改革调整,强化我市体育赛制改革工作,将四年一届的市运会调整为三年一届,实现与省运会科学对接。继续完善一年一度的全市少年锦标赛制度,举办好三年一届的中学生运动会,有效发挥比赛的“杠杆”作用。根据青少年成长规律和体育教育工作特点,改革我市青少年体育竞赛活动,完善青少年竞赛体系制度。
强化转变体育发展方式责任考核。各县区要按照本意见,制订本地区加快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贯彻意见,对相关约束性指标进行分解,对重要工程项目要明确目标责任。要动态完善各县区体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对其进行分类指导。市体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落实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将落实情况报告市政府。
河源市人民政府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