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河源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水务局反映。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
河源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
根据《广东省千宗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方案》(粤府办〔2011〕61号)的要求,为加强我市防洪除涝薄弱环节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起,用5到10年时间在全市实施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基本建成人水和谐的防洪除涝保障体系。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建设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粤发〔2011〕9号)的要求,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气候变化对治洪治涝提出的新要求,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在继续加强对大江大河治理的同时,以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及大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以及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等为重点,集中力量加快推进重点薄弱环节的防洪除涝建设,完善城乡水利防灾减灾体系,提高防御洪涝灾害的能力,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
从2011年起启动实施,立足前3年,力争3年初见成效、5年大见成效、10年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到2015年底前,完成列入国家专项规划并限期完成的21条中小河流治理、6个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1座小(1)型和158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任务。完成列入省专项规划内的42条小流域综合治理及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建设,完成河源市区新丰江、东江河段及支流整治工程建设。其中,到2013年,完成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5条重点中小河流、6个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1座小(1)型和25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省专项规划内的2条小流域综合治理、6个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建设,实施河源市区新丰江、东江河段及支流整治工程建设。
到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内的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建成区域性防洪骨干工程,基本建成人水和谐的防洪除涝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安全。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任务,重点消除水库、堤防等水利基础设施安全隐患,着力提高中小河流、山洪灾害防治区、农村重点易涝区的防洪除涝能力。
——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将中心镇作为防御的重点区域,处理好干支流、中小河流治理及山洪地质灾害防治的关系,协调流域与区域防洪除涝建设。
——坚持科学治理,人水和谐。妥善处理防洪除涝与河湖生态保护的关系。
——坚持遵循规划,加快建设。充分考虑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科学编制实施规划,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争取早日见到成效。
——坚持强化管理,注重效益。严格项目审批、建管并重,保障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三、建设内容、投资匡算及实施步骤
(一)建设内容。
1.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列入中央、省专项规划内的集雨面积在200~3000平方公里的21条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堤防护岸加固建设、河道清淤疏浚、排涝工程等。
2.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对列入省专项规划内的集雨面积在200平方公里以下、存在严重水土流失和山洪地质灾害的42条小流域进行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开展水土保持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农村水系治理、河道清淤疏浚、水污染防治以及人居环境整治等。
3.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建设。实施国家专项规划内的6个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建设,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建立水雨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建立和完善群测群防的组织和责任制体系,加大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和培训等。
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实施列入国家、省专项规划的1座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158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要对病险水库大坝、溢洪道及输水涵洞等主要建筑物进行除险加固。
5.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水利部分)。实施列入省专项规划内的农村重点易涝区71个,主要建设排涝泵站、水闸、主干排水渠建设和截洪渠疏浚整治,达到国家或省规定的排涝标准。
6.主要江河防洪工程。河源市区防洪二期、三期工程,实施河源市区新丰江、东江干流段及支流河道清障整治工程建设。
(二)投资匡算。
全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共涉及项目300宗,投资匡算32.21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投资21.6亿元。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启动实施。根据省水利厅要求,我市力争2011年启动1个示范县建设,整县推进。同时启动一批前期工作成熟、地方积极性高的治洪治涝工程建设。完成3条(分别为东源黄村河、紫金柏埔河、和平浰江河)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试点,东源、和平两个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中央负担的1座(紫金禾坑水库)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在基本完成和平浰江贝墩水小流域综合治理省级试点的基础上,启动有条件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任务;加快实施2条(龙川鹤市河、连平忠信河)中小河流治理。启动河源市区东江干流三王坝至七礤河口4.2公里防洪堤建设,完成市区东埔河及黄子洞治理建设任务。
第二阶段:重点推进(2012年~2015年)。重点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中小河流治理等防洪薄弱突出环节建设。到2015年,全面完成重点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完成158座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6个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建设,基本建成覆盖全市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群防群测体系;完成5条中小河流、16条小流域建设任务;完成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40个;完成河源市区东江东岸紫金桥至猴子额6公里防洪堤及河道整治任务,完成河源市区防洪三期工程建设任务和河道清障,完成万绿水城3座小(2)型水库建设任务。力争到2013年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大见成效。
第三阶段:全面完成(2016年~2020年)。巩固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到2020年,全面完成全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任务,水利基础进一步夯实,水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高,人民群众从水利发展中得到更多实惠。
四、报批程序
(一)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接编制初步设计报告报省水利厅审批(其中涉及省际河段的建设项目,须报流域机构复核)。
(二)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纳入由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广东省小流域综合治理(水利部分)工程规划(2011-2020年)》的项目,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水务局审批。省通过竞争性安排补助资金确定的项目,经省发展改革委商省财政厅、水利厅核定概算后,由市水务部门审批项目初步设计。
(三)山洪灾害防治县非工程措施建设。由各任务县区编制实施方案,报省水利厅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联合审查,并商省财政厅同意后批准实施。
(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列入国家专项规划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按国家规定的建设管理程序及相关要求办理。小(1)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照省财政厅、水利厅《广东省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1〕6号)执行,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按照省财政厅、水利厅《广东省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农〔2011〕163号执行。
(五)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工程。纳入由省水利厅组织编制《广东省农村重点易涝区整治(水利部分)规划(2011-2020年)》的项目以涝区为单元,直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含有大型项目的涝区由省审批;其余涝区项目由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水务局审批。
(六)加强项目概算管理。省级补助标准与投资或工程量、建设面积挂钩的项目,项目立项审批前,项目概算或实施方案必须按照程序报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核定。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涉及面广、工程数量多、投资规模大,河源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要统筹全市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各部门要紧密配合,切实落实各项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要切实承担在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抓紧成立相应的治洪治涝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行政区域内治洪治涝工程建设和管理各项工作。
(二)积极筹措建设资金。
1.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基本是列入国家和省专项规划的项目,各县区和市有关单位要加强与省直有关部门的联系,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的支持。
2.确保市、县配套资金落实。除用好国家和省级补助资金外。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治洪治涝工作责任主体,要把水利建设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落实资金投入,发挥公共财政在水利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同时,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保障治洪治涝工程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
(三)加强建设管理。
1.加快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建设的基础和前提。加快治洪治涝工程建设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切实加大项目前期工作的组织领导,区分轻重缓急,前移工作节点,确保又好又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一是加大前期工作经费投入,确保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二是要狠抓设计质量,创新设计理念,提高工程技术含量。三是加强协调,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畅通沟通渠道,形成合力,切实加快项目审批和资金拨付进度。
2.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治洪治涝工程建设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和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程管理的良性运行机制,做到建一宗、成一宗、发挥效益一宗。
(四)加强督促检查。
市将按省的要求,将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绩效列入各地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考核情况,对进度滞后、不能按期完成任务或发生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省下达补助资金与工程建设完成情况挂钩。
(五)加大宣传力度。
治洪治涝保安工程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德政工程、民生工程。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为全市治洪治涝工程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迅速掀起建设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