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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公安开展居民身份证学生专场活动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4-10 10:53:25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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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践行便民利民的服务承诺,满足广大学生用证需求,河源公安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居民身份证学生专场。

  一、活动时间

  专场时间:4月12日(星期六) 9:00-12:00,15:00-17:30。

  二、取号方式

  现场取号,无需预约。

  三、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源城区:市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3331964;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3600810。

  江东新区:江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城东派出所、古竹派出所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3378110。

  东源县:东源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乡镇派出所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8831878。

  龙川县:龙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及各乡镇派出所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6893219。

  紫金县:紫金县政务服务中心、各乡镇服务中心、南岭派出所、苏区派出所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7831100。

  和平县:和平县公安局办证大厅及各乡镇派出所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5634111-81038。

  连平县:各派出所户政窗口,咨询电话0762-4284029。

  四、所需材料

  现场办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陪同申领人现场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相片回执,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住信息(跨省通办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的户关系能证明的无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户关系不能证明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之一)。

  年满16周岁居民:本人到现场申请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申领人居民户口簿、相片回执、居住信息(跨省通办需提供)。

  (2)居民身份证补换领

  未满16周岁居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监护人陪同申领人现场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申领人相片回执、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居住信息(跨省通办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申领人与监护人在同一家庭户的户关系能证明的无需提供监护关系材料;户关系不能证明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能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之一)。属于换领身份证的情况,需提交原居民身份证。

  年满16周岁居民:需要本人到现场申请办理,提交材料包括相片回执、居住信息(跨省通办需提供),属于换领身份证的情况,需提交原居民身份证。

  网上办:年满16周岁的我省居民,已在我省公安机关办理过带有指纹信息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同意复用历史指纹的,可以通过“粤居码”小程序实名认证,选择户政服务即可全程在网上办理,提前准备好相片回执。

  自助办:申办人属于年满16周岁以上的本省及省外户籍居民(其户籍省份需已开通居民身份证换补领“跨省通办”),办理到期换证、损坏换证、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业务,可通过自助办证设备办理。换领携带原居民身份证和相片回执;丢失补领携带相片回执。

  委托办:16周岁以下人员办理居民身份证,监护人确实不能陪同代申请的,由监护人和被委托人通过“粤居码”小程序“委托代办功能”实名认证,双方确认签署委托书,可委托近亲属进行代办。

  五、收费标准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免收工本费;到期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20元;丢失或损坏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40元。

  六、其他

  为提高办证效率,请提前扫描相片回执上粤居码进行信息预填报。

  居住信息材料包括:已注册居住地的粤居码或者合法稳定居住、就业、就读其中一种证明材料。


河源市公安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