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通知》(粤财工〔2022〕134号)《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通知》(河财工〔2023〕44号)以及《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河源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的通知》(河市监知促〔2023〕79号)等文件要求,通过公开组织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2023年河源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立项名单,经报市政府同意,现将项目资金下达计划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下达项目计划及资金
一是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促进项目20万元;二是知识产权培训项目6万元,共26万元。具体项目承担单位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请有关县区局对接当地财政部门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和个人请拨上述兑现资金,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项目资金仍未落实到位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以及所在县区局反馈。拨付的项目资金为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经费不足的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有关县区局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兑现资金仍未落实到位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馈。
(三)我局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对照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附件:1.2023年河源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名单
2.市局、各县区局、分局联系方式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附件1
2023年河源市知识产权运用促进项目名单
附件2
市局、各县区、分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