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直属各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的通知》(粤财工〔2022〕134号)、《河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省促进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创造、运用和保护)的通知》(河财工〔2023〕19号)等要求,现将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资金下达计划及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下达项目计划及资金
一是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项目20万元;二是知识产权海外保护能力提升项目27万元;三是地理标志产品培育和专用标志使用项目20万元,共67万元。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请项目承担单位所在县区局加强对项目实施的指导和服务,并配合做好项目经费决算、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在收到本通知30日内项目资金仍未落实到位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以及所在县区局反馈。拨付的项目资金为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经费不足的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
(三)我局将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对照工作目标,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附件:1.河源市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名单
2.市局、各县区局联系方式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8日
(联系人:丘燕利,联系电话:0762-3279100)
附件1
河源市2023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
资金知识产权保护类项目名单
附件2
市局、各县区局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