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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李新美等12户家庭申请纳入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复审公示
发布日期:2026-05-09 17:36:5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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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河源市直城镇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河源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有关规定,现将通过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审的李新美等12户家庭有关情况进行复审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从2026年5月9日至月5月28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反映,反映人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恕不受理。


       附件:李新美等12户家庭申请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审公示名单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9日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沿江东路2号住建大厦307室,联系电话:0762-3829133)



附件


李新美等12户家庭申请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审公示名单


序号

申请人姓名

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户籍地派出所

居住类型

保障类型

备注

1

李新美

4

441602****1725

12516

东埔派出所

租住私房

廉租

城镇
低保

2

吴  耿

1

441602****0414

14400

源西派出所

借住住房

公租

3

陈小宝

1

442525****001X

27600

下角派出所

租住私房

公租

4

龚国辉

1

442522****7033

17520

临江派出所

借住住房

公租

5

邱玉添

2

441602****0082

14940

下角派出所

借住住房

廉租

城镇
低保

6

林映花

2

441611****6926

10920

新宝派出所

借住住房

廉租

城镇
低保

7

廖映桃

3

441602****2422

21004

源西派出所

借住住房

廉租

城镇
低保

8

肖惠才

1

441611****1111

3000

源西派出所

借住住房

公租

9

吴玉玲

2

441602****1726

4248

源西派出所

借助住房

廉租

城镇
低保

10

黄国青

1

442525****0012

27144

下角派出所

借住住房

公租

11

廖永乐

2

441602****171X

15648

下角派出所

借住住房

公租

12

陈慧斯

2

441602****0044

18000

兴源派出所

借住住房

公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