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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下达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6-01-15 16:04:5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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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下达情况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487号),提前下达我市2025年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07万元。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537号),下达河源市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201万元,其中住房保障方向118万元城市危旧房方向139万元保交房奖补激励944万元,用于住房保障、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等3方面。

二、资金分配情况

根据市直及各县区住房保障工作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并由市财政局下达,具体资金下达情况如下:

(一)2025年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107万元:市直1.76万、源城区1.42万、东源县3.18万、和平县78.69万、龙川县6.96万、紫金县12.71万、连平县2.26万。

(二)住房保障及城市危旧房方向合计257万元:市直2.05万元、源城区11.41万元、东源县4.62万元、和平县105.74万元、龙川县82.3万元、紫金县43.68万元、连平县7.2万元。

(三)保交房奖补激励944万元:源城区270万元、和平县300万元、紫金县374万元。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