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伟广等173户市直住房保障对象住房保障资格年审结果的公示
经年审,李伟广等173户市直住房保障对象符合市直住房保障条件,拟继续予以保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障性住房等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建办厅〔2019)71号)有关规定,现对李伟广等173户市直住房保障对象住房保障资格年审的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2025年9月28日至10月17日(20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需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恕不受理。
附表:《关于李伟广等173户市直住房保障对象住房保障资格年审结果的公示》
河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5年9月28日
(联系地址:河源市沿江东路2号住建大厦303室,联系电话:0762-3802665)
关于李伟广等173户 市直住房保障对象住房保障资格年审结果的公示.xlsx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