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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刘春花等10户家庭申请纳入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的复审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0 08:48:0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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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城镇住房保障办法》《河源市直城镇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河源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有关规定,现将通过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审的刘春花等10户家庭有关情况进行复审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时间从2025年3月20日至4月9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反映,反映情况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恕不受理。



       附件:刘春花等10户家庭申请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审公示名单




河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20日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沿江东路2号住建大厦307室,联系电话:0762-3829133)



附件:


刘春花等10户家庭申请市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复审公示名单



序号

申请人

姓名

家庭

人口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户籍地

(居住地)

派出所

居住类型

保障

类型

1

刘春花

1

50

441611****1124

24000

新宝派出所

借住住房

公租

2

欧阳杰

3

61

442525****3373

10000

源西派出所

借住住房

公租

3

江素萍

2

41

441625****7826

16800

东埔派出所

借住住房

公租

4

曾一文

1

63

442525****0035

7200

下角派出所

借住住房

公租

5

苏  嫒

3

71

442525****0027

24892

新宝派出所

租住私房

公租

6

黄旋彬

2

61

442525****1071

15000

新宝派出所

借住住房

廉租

7

李冬莲

1

58

441602****0046

22476

兴源路

派出所

借住住房

公租

8

游新权

3

53

441611****7813

12800

源西派出所

借住住房

公租

9

苏秀霞

2

51

441611****6926

12500

下角派出所

租住私房

公租

10

黄惠姗

3

35

441602****1723

6188

源西派出所

借住住房

廉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