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编制和实施市直保障性住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承担市直保障需求调查、分类、统计、汇总、数据上报、调查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市直住房保障对象的实物分配、配售、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租金核减等工作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查、复核、公示、轮候、年审和退出管理工作、负责市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工作;承担市直保障性住房和附属物业分配、租售、运营、日常维修养护、物业管理和后续管理工作;承担市直保障性住房项目和保障对象档案资料管理、建立市直住房保障工作相关信息系统和信息库,并提供相关服务;负责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