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有关事项如下:
一、租金标准:公租房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5元,廉租房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元计算。
二、缴纳时限:租金按月缴纳,承租人应于每月20日前(含20日)缴纳当月租金。可预交合同期内租金。
三、缴纳方式:承租人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到河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河源市沿江东路2号住建大厦303室)缴交租金。
四、咨询电话:0762-3802665。
河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