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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有关事项
发布日期:2021-11-30 16:51:57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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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缴纳有关事项如下:

一、租金标准公租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5元,廉租房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元计算。

二、缴纳时限:租金按月缴纳,承租人应于每月20日前(含20日)缴纳当月租金。可预交合同期内租金。

三、缴纳方式:承租人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到河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地址:河源市沿江东路2号住建大厦303室)缴交租金。

四、咨询电话:0762-3802665



河源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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