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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5 00:00:00 来源:本站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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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  

建保[2014]57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管理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切实抓好2014年住房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今年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新开工700万套以上,其中各类棚户区470万套以上;计划基本建成480万套。各地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加大省级补助支持力度;建立省级巡查机制,加强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指导市县尽早开工建设,提高建成比例,尽快投入使用,确保完成年度开工和建成任务。  

  二、加强配套设施建设。要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对配套设施建设的省级资金支持,组织制定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规划布局、配套设施建设的政策,明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进度要求,并纳入对市县工作的年度目标考核。督促市县科学规划选址、合理布局,实现配套设施和保障性住房同步规划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推进保障性住房实施绿色建筑行动。  

  三、抓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要指导市县人民政府结合实际,合理界定棚户区具体改造范围,摸清棚户区底数,调查摸底范围应包含建制镇。抓紧完成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编制,分解到年度、落实到项目,5月底前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我部备案;在规划中展望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任务安排。开展“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实施情况评估,提前谋划“十三五”住房保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