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投审〔2026〕4号
河源市林业局:
报来《关于报批广东省河源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河林函〔2026〕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广东省河源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10-441600-15-01-586368)。为强化我市森林防灭火专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森林防灭火保障能力,同意建设广东省河源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项目单位自行组织建设。
二、项目位于源城区、东源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连平县、河源市国有红星林场、河源市国有黎明林场、河源市国有坪山林场、河源市国有桂山林场。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以水防灭火设施工程和防火专业基础设施工程。以水防灭火设施工程为新建装配式拼装矩形蓄水箱103座(48立方米/座)共4944立方米,其中东源县68座(48立方米/座)共3264立方米、龙川县26座(48立方米/座)共1248立方米、连平县4座(48立方米/座)共192立方米、河源市国有黎明林场1座(48立方米/座)共48立方米、河源市国有桂山林场4座(48立方米/座)共192立方米;防火专业基础设施工程包括扑火营房1座共680平方米,物资储备库1座共340平方米,新建智能野外火源管控站(配套移动防火检查站334座、卡口视频211个,语音播报杆211个、微型消防站211个,道闸杆34个)。其中源城区新建智能野外火源管控站(移动防火检查站9座,卡口视频9个,语音播报杆9个,微型消防站9个、道闸杆7个);东源县新建扑火队营房1座共680平方米、物资储备库1座共340平方米、智能野外火源管控站(移动防火检查站16座,卡口视频16个,语音播报杆16个,微型消防站16个);和平县新建智能野外火源管控站(移动防火检查站82座,卡口视频68个,语音播报杆68个,微型消防站68个);龙川县新建智能野外火源管控站(移动防火检查站95座,卡口视频84个,语音播报杆84个,微型消防站84个,道闸杆27个);紫金县新建移动防火检查站71座;连平县新建智能野外火源管控站(移动防火检查站55座,卡口视频28个,语音播报杆28个,微型消防站28个);河源市国有红星林场新建智能野外火源管控站(移动防火检查站2座,卡口视频2个,语音播报杆2个,微型消防站2个);河源市国有黎明林场新建智能野外火源管控站(移动防火检查站 1 座、卡口视频 1 个、语音播报杆 1 个、微型消防站 1 个);河源市国有坪山林场新建智能野外火源管控站(移动防火检查站1座,卡口视频1个,语音播报杆1个,微型消防站1个);河源市国有桂山林场新建智能野外火源管控站(移动防火检查站2座,卡口视频2个,语音播报杆2个,微型消防站2个)。
四、项目估算总投资4086.50万元,其中:工程费3452.9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39.00万元、预备费194.60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他部分由市、县财政统筹解决。
五、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呈批表》(收文编号:00037422)、《广东省河源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涉及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自然保护地等相关手续的承诺函》(河林函〔2025〕136号)、《关于广东省新丰江林业管理局森林消防大队营房及森林消防物资仓库项目的用地及选址意见》(东自然资函〔2025〕1075号)、《关于广东省河源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承诺函》(河财资环函〔2025〕132号)、《关于广东省河源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承诺函》(东财函〔2025〕344号)、《关于广东省河源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承诺函》(和财函〔2025〕29号)、《关于广东省河源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承诺函》(连财资环函〔2025〕82号)、《关于广东省河源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承诺函》(龙财函〔2025〕2号)、《关于广东省河源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承诺函》(源财农函〔2025〕17号)、《关于广东省河源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地方配套资金的承诺函》(紫财函〔2025〕30号)。
请按批准的估算总投资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批,并通过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及时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信息。
附件: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3月25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广东省河源市森林防灭火专业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2510-441600-15-01-586368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