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投审〔2025〕12号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省道S253线青州至热水段改建工程项目调整建设内容及投资的请示》(和发改〔2025〕6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地点由“项目位于和平县青州镇、热水镇,起点为和平县与连平县交界处鲤鱼头(接省道S253线连平忠信至青州段),经黄蜂埂、社背坑、陈坑、七水窝、茶园下、南蛇岗、新洞口、热龙温泉、热水老街、横潭、中兴小学,终点为热水镇河坑口,与省道S512线平交。”变更为“项目位于和平县热水镇南湖村,桩号K15+640,途径和平温泉之都、新洞村、下前村、陈公坑、大丫山、南蛇岗、石下,终点位于青州镇星联村,桩号K24+400。”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由“项目路线全长26.1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40km/h,路面宽7米,路基宽8.5米,行车道宽2×3.5m,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中桥以上1/100、小桥函及路基1/50。拟设大中桥420m/4座;隧道260m/1座(单洞),净宽1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及附属配套工程等。”变更为“项目路线全长8.76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40km/h,路面宽7米,路基宽8.5米,行车道宽2×3.5m,桥涵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洪水频率:中桥以上1/100、小桥函及路基1/50。拟设大中桥126.08m/1座;隧道221m/1座(单洞),净宽9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及附属配套工程等。”
三、原则同意该项目估算总投资由36167.06万元变更为17989.7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12196.6145 万元,其他费用1403.9034 万元,预备费1485.3902 万元,用地费用2903.8176 万元。
四、其余事项仍按《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省道S253线青州至热水段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河发改审批〔2018〕302号)执行。
五、项目变更的相关批复文件:《和平县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七届65次〔2025〕16号)、《和平县政府工作会议纪要》(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19))、《关于省道S253线青州至热水段改建工程规模调整审查意见的函》(河交函〔2025〕671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9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