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核准〔2023〕2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龙川110千伏幸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报来河源龙川110千伏幸福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信息表、项目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龙川县城北部幸福新城及周边地区的用电需求,进一步优化电网结构,提高龙川县城电网供电可靠性,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建设河源龙川110千伏幸福输变电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304-441622-89-01-536873)。
项目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河源市龙川县老隆镇、丰稔镇。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一)变电工程:110千伏幸福站最终主变规模为3×40兆伏安,本期主变规模为2×40兆伏安,同时装设相应容量的无功补偿电容器及其它附属设备。对侧110千伏丰稔站扩建1个110千伏出线间隔。(二)线路工程:110千伏最终出线4回,本期建设3回,备用1回。1、新建幸福站至丰稔站单回110千伏线路。新建单回线路长约14.1千米,新建同塔双回线路长约2×2.0千米(挂单回,利用霍山站至通衢站单回线路改造),导线截面采用1×300平方毫米;2、新建幸福站至龙川牵引站单回110千伏线路。新建110千伏同塔双回线路长约2×1.3千米(挂单回,预留幸福站至龙川站线挂线),导线截面采用1×300平方毫米;3、新建幸福站至龙川站单回110千伏线路。新建110千伏单回线路长约0.5千米,利用幸福站至龙川牵引站双回路塔挂单回导线长约1.3千米,导线截面采用1×300平方毫米。(三)配电装置:110千伏配电装置采用户外软母线常规设备断路器双列式布置;10千伏配电装置采用户内开关柜双列布置,10千伏电容器组户外布置。(四)光纤通信工程:沿幸福站至龙川牵引站新建改接线路段架设1条24芯 OPGW光缆,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1.3千米;沿幸福站至龙川站改接线路段架设1条24 芯OPGW 光缆,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1.8千米;沿幸福站至丰稔站新建线路架设 1 条 24 芯OPGW光缆,新建光缆路径长度约 16.1千米。本站由河源地调调度,远动信息送河源地调主调和备调系统,计量信息送广东电网公司计量中心系统主站。计量点设置有功0.5S级电能表。监控系统设综合自动化监控系统一套;电源系统采用双充双蓄直流系统,直流电压110伏,蓄电池容量300安时;安全自动装置配置110千伏备自投和低频低压减载装置。
四、项目总投资为7477.0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243.0万元,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0%。
五、变电站总布置符合国家土地使用政策,总体规划与产业园规划相协调,总平面布置紧凑、合理。通过合理选择主变容量和配置无功补偿,满足负荷要求,优化电能损耗;采用节能、节水、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选择架空线路路径、确定杆塔回路数等达到节地目的;通过合理选择导线截面达到节能目的;通过合理规划设计塔型、选择结构型式等达到节材目的;通过采用合理的基础型式等达到环保目的。本工程按南方电网二级绿色电网项目标准建设,通过上述“四节一环保”措施,依靠科学技术降低消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六、项目建设和设备采购等招标和核准意见见附件。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对龙川县幸福新城110千伏幸福变电站及110千伏送电线路路径的规划意见》(龙住建函〔2018〕53号)、《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河源龙川110千伏幸福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意见》(河自然资函〔2019〕880号)、《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是否需要重新办理河源龙川110千伏幸福输变电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复函》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九、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2.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
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为了进一步加强电力项目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安全生产和质量事故,现就你单位河源龙川110千伏幸福输变电工程项目施工安全和质量管控应重点注意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8号)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NB/T 10096-20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和要求,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应当按要求设置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应当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四、应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投入。
五、应当按要求建立工程分包管控制度和措施,禁止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
六、应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七、应当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及事故处置措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业务工作的通知》(国能函安全〔2020〕3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并做好工程质量管控各项工作。若发生违反上述事项的行为,有关部门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处罚,并将处罚信息纳入被处罚单位的信用记录。
告知人: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被告知单位(项目法定代表人):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河源龙川110千伏幸福输变电工程
项目代码:2304-441622-89-01-536873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