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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拟对河源市东瑞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7 15:52:19 来源:生态环境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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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东瑞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新市区红星路118号环保大楼,邮编: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93109

  传  真:0762-388377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东瑞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东瑞肉类食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东源县灯塔镇黄土岭村

环评机构:

河源市天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东瑞肉类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位于东源县灯塔镇黄土岭村,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占地面积139668平方米,建筑面积108634.07平方米,年屠宰量100万头生猪,其中生产白条肉和分割肉需屠宰生猪92万头/年、生产肉制品需屠宰生猪8万头/年,项目分三期建设。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设置厂区分别设置雨水排水系统和废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统一收集后经厂区污水站处理,部分出水再次经过“MBR膜池+消毒”深度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标准后,回用于待宰间、屠宰综合加工车间冲洗、车辆冲洗、工人宿舍卫生间冲厕用水和绿化用水等,其余废水达到灯塔镇污水厂的接管标准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三级标准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灯塔镇污水厂进一步处理。同时应做好待宰栏、屠宰车间、无害化车间、厂区地面、车辆冲洗处、污水处理站、事故应急池、固体废物堆场、污水收集系统等区域防渗处理工作,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屠宰车间、待宰间和污水处理站恶臭集中收集,设置生物除臭等废气处理装置,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要求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屠宰、待宰车间、污水站定期喷洒生物除臭剂、周边绿化,未被收集的恶臭气体通过排风设施无组织排放;待宰间设置专人管理、及时冲刷待宰间、冲刷废水及时处理、及时清扫粪便、喷洒生物除臭剂、将粪便及时外运综合利用等措施减少恶臭源的散发,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的生产工艺和机械设备,并采取减振、隔音、消音、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粪便、碎肉渣、肠胃内容物、不可食用内脏、污泥、废膜、油脂和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要求处理处置,其在厂内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次液氨和氯酸钠等化学品泄漏、污水泄漏风险、废气泄漏风险,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严格的规章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减少污染物排放,防范非正常工况下废水排放造成水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确保环境风险安全可控。

项目必须在污水管网建成通水接入灯塔镇污水处理厂后才能投产。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河源市政府网公示10个工作日。

二〇二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