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变更的复函
河发改核准〔2021〕6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河源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变更的复函
河源市康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市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变更自有资金申请函》(河康环[2021]20号)、项目核准变更信息表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变更事项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的通知》(国发[2019]26号)有关规定,原则同意该项目资本金由原来的36.4%(即3146.98 万元)变更为23.7%(即2046.98万元)。
二、其他事项仍按河发改核准〔2021〕1号文执行。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