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及工作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承担我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的办事机构公布如下:
一、机构名称:河源市医学会。
二、工作职责:承担我市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组织和日常性工作。
三、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工作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中兴街1号(河源市职业病防治院)6楼。
五、联系电话:0762-3339703。
六、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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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