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和平诗卓拉眼科诊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和平诗卓拉眼科诊所
法定代表人:刘铎
医疗机构地址:和平县阳明镇印象新天地第二层2021.2022号商铺
拟发布的广告诊疗科目:眼科
发布媒体类别: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6年03月05日起,至2027年03月04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粤(P)广【2026】第03—05—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源城诗卓拉眼科诊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源城诗卓拉眼科诊所
法定代表人:司徒扬
医疗机构地址:河源市中山大道以东怡富阁101-106卡门店
拟发布的广告诊疗科目:眼科
发布媒体类别: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6年03月05日起,至2027年03月04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粤(P)广【2026】第03—05—02号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4日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