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康华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现将源城康华口腔门诊部《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源城康华口腔门诊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编号:PDY37500244162317D1102
法定代表人:李彩英
医疗机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沿江路口东埔商住楼B座101至109卡
诊疗科目:口腔科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期刊、户外、印刷品、网络
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5年08月28日起,至2026年08月27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粤(P)广【2025】第08—28—01号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