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爱眼眼科诊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现将源城爱眼眼科诊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源城爱眼眼科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编号:PDY00045844160217D2192
法定代表人:马志安
医疗机构地址:河源市源城长塘路29号前栋西起第2卡首层
诊疗科目:眼科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户外、印刷品、网络
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5年08月01日起,至2026年07月31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粤(P)广【2025】第08—01—01号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