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光明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现将河源光明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河源光明眼科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编号:373448441602313935
法定代表人:黄博雅
医疗机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塘路31号
诊疗科目:内科(门诊)/眼科(斜视与小儿眼科、屈光科、眼底病科、眼表疾病科、白内障科、青光眼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户外、网络
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4年11月11日起,至2025年11月10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 粤(P)广【2024】第11—11—01号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