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光明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现将河源光明眼科医院《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河源光明眼科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编号:373448441602313935
法定代表人:黄博雅
医疗机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长塘路31号
诊疗科目:眼科(斜视与小儿眼科、屈光科、眼底病科、眼表疾病科、白内障科、青光眼科)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网络
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3年12月26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粤(P)广【2023】第12—26—01号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