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城天河萃赐芬芳妇科诊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要求,现将源城天河萃赐芬芳妇科诊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医疗机构第一名称:源城天河萃赐芬芳妇科诊所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编号:PDY00015844160217D2292
法定代表人:陈丽曼
医疗机构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天河家园3-2栋B21号
诊疗科目:妇产科(妇科专业)
广告发布媒体类别:户外、印刷品、网络
审查证明有效期:自2023年12月01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止
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文号:粤(P)广【2023】第12—01—01号
附件:源城天河萃赐芬芳妇科诊所《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公示.pdf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