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和康精神病医院执业登记前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和《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通知》(粤卫规〔2017〕6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现对拟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一、医疗机构名称:和平和康精神病医院
二、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何少津
三、医疗机构类别:精神病医院
四、医疗机构执业地点:和平县阳明镇雅水村
五、经营性质:营利性
六、医疗机构的床位:256张
七、设置单位名称:和平和康医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五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或面谈等形式直接向我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联系人:蓝瑶 联系电话:0762-3131032
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商务小区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河源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