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专项整治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通报2026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02 09:37:17 来源: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近期,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市食品检验所组织开展2026年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共抽检154批次,涉及18个食品大类,含粮食加工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罐头、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检项目合格样品14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共计抽检154批次,其中粮食加工品8批次、调味品16批次、乳制品3批次、饮料14批次、罐头1批次、速冻食品6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酒类16批次、蔬菜制品16批次、水果制品2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食糖2批次、水产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9批次、糕点1批次、豆制品4批次、餐饮食品9批次、食用农产品3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河源市源城区科玲城餐饮管理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汤匙,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不合格。

  (二)河源市源城区金林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碗、汤匙,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不合格。

  (三)河源市源城区美丽城船记餐饮店使用的筷子,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不合格。

  (四)河源市源城区邹秀霞食品店销售的特辣王粗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得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不合格。

  (五)河源市源城区吉源食品商行销售的九制陈皮风味饮料,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不合格。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批次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附件1 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xls

  附件2 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xlsx

  附件3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