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 > 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 专项整治
市市场监管局全面开展重点监管药品专项检查督导
发布日期:2023-07-17 17:47:3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关于全面做好涉疫药品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的工作部署,持续强化涉疫药品质量监管,保障群众正常用药需求,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开展重点监管药品专项检查和督导,严控重点监管药品安全风险。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统一部署安排。市市场监管局于5月制定印发相关文件,明确重点监管品种的检查任务和要求,从6月起在全市范围药品流通和使用环节开展重点监管药品专项检查,强化市、县(区)局和乡镇监管所三级联动,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检查启动后,各县区局及时通知辖区相关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审核和药品进货查验复核,严防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药品进入合法渠道。各县区局加强质量检查,强化药品抽查,选取部分药品特别是静注人免疫球蛋白、人血白蛋白等高风险药品和紧缺涉疫药品,开展全面的合规性检查,对发现存在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药品的,依法严厉查处。截至6月底,全市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414家次,责令整改113家次;检查医疗机构238家次,责令整改40家次,立案3宗并移交公安处理。

    三是加强专项督导,确保取得实效66日起,市局分两个督导组,通过听取专项检查汇报、随机抽查部分经营使用单位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各县区局重点监管药品专项检查情况进行督导,对督导过程遇到的问题、线索严肃处理。此次市重点监管药品专项检查督导覆盖了我市53区,现场抽查药品经营使用企业共计20家,发现问题33项,责令整改15家,移交线索2条。

下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继续深化重点监管药品的专项检查和督导,持续强化涉疫药品质量监管,严查严防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药品进入合法渠道,保障广大群众用药安全和需求。

(市市场监管局药化科晏旭远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