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市监撤告〔2022〕03号
俞志良:
河源恒林林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2021年11月18日,我局收到当事人俞志良(身份证号码:3623341957082****4)实名申请材料,反映其本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冒用登记为河源恒林林业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0MA5166PPXW)监事一职,要求撤销该公司监事的登记。
依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信〔2019〕128号)的规定,我局对该公司登记住所进行了实地核查,并询问了相关部门及人员,调取相关证据,现已调查终结。我局认为,河源恒林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以欺骗手段取得登记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我局拟撤销河源恒林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设立登记俞志良为监事的登记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登记决定,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自送达之日起五日内你有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陈辉煌、陈文江 电话:0762-3279908、3279710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