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监管执法“力度”与“温度”之间找到平衡点,有效解决“小过重罚”“过罚不当”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柔性执法,对于仅有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又没有主观故意的经营主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全面运用柔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现公布2024年食品(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一批。
一、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查处河源市高新区某百货店经营过期食品案
举报人向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简称:高新区分局)举报称其于2023年12月8日在河源市高新区某百货店购买到一瓶已过保质期的海天料酒,并提供当天现场购买的视频。接到相关举报后,高新区分局依法对该百货店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举报人举报批次的料酒,也未发现其他过期食品。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高新区分局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二、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河源市源城区某食品店经营过期食品案
有消费者向河源市源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源城区局)举报称其在河源市源城区某食品店购买的2瓶百威啤酒已过期。根据相关线索,源城区局依法对该食品店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举报批次的“百威啤酒”,也未发现其他过期食品。当事人承认消费者投诉举报的2瓶过期“百威啤酒”是其出售,并提供对消费者进行退款和赔偿的证据。当事人销售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考虑到当事人属于初次违法、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源城区局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三、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东源县漳溪乡某蔬菜档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
2024年5月28日,东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东源县局)委托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对东源县漳溪乡某蔬菜档经营的螺丝椒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广东省绿色产品认证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要求,东源县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上述农产品螺丝椒是当事人5月28日从河源市源城区某配送有限公司购进,货值共计169元,当事人能够提供购进票据和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当事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的农产品螺丝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不清楚其销售的农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主动配合调查,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东源县局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四、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新区分局查处河源某百货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2024年5月6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对河源某百货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的“鲍鱼汁(调味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经广东省食品检验所检验,该食品“山梨酸及其钾酸(以山梨酸计)”项目实测值是0.556g/kg,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要求,但该产品标签标示有“零添加防腐剂”字样,不符合明示指标要求,收到检验结果后,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江东新区分局(简称:江东分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于2月18日从河源某食品有限公司购进上述“鲍鱼汁(调味汁)”,货值共计138元,当事人能够提供该批次产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当事人经营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鲍鱼汁(调味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采购该批次“鲍鱼汁(调味汁)”时履行了索证索票义务,有充分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规定,并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江东分局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五、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紫金县城某茶业商行经营无标签食用农产品案
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紫金县局)收到广东省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转来线索,反映紫金县城某茶业商行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茶叶。根据相关线索,2024年5月7日,紫金县局依法对该商行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涉诉茶叶。经确认,投诉人购买的茶叶是通过当事人的抖音平台店铺售出,投诉人已退货退款,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当事人对抖音平台涉诉商品下架,并对当事人涉嫌经营无标签食品农产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于4月6日从紫金县龙窝镇某茶行购进初加工散装农家茶叶3斤在网上销售,根据客户需要称重后用龙窝茶袋子包装邮寄,其中投诉人于4月16日在当事人抖音平台店铺购买1斤但已退货退款。3斤茶叶当事人未再进行销售并已自行食用和送人,无库存。
当事人在抖音平台店铺销售无标签食用农产品,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经营销售无标签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在抖音平台店铺经营销售无标签食用农产品首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紫金县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不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