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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4年上半年“铁拳”行动(食品)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4-06-07 08:34:30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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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的2024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出稽 守护南粤”行动方案,我局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现公布2024年上半年“铁拳”行动(食品)典型案例5宗。

一、连平县某有限公司生产被容器污染的饮用水案

2023924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河源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对连平县某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水进行抽检,经检验,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GB 19298-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111日,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连平县局)将报告书送达连平县某有限公司并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批次饮用天然水。经查明,该公司生产上述饮用水不合格的原因系容器桶未消毒完全导致,该公司收到不合格报告书后立即对该批次饮用水进行召回及销毁。

当事人生产经营被容器污染的食品饮用天然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九)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八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连平县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启示建议】

桶装水生产加工过程如果灭菌不彻底很容易导致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因此生产企业应当加强人员管理,督促员工做好日常手足部清洁消毒,避免生产过程中人为带入污染,同时严格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对回收容器、设备管道进行清洗消毒。另外桶装水开封后保质期会大大缩短,建议消费者开封后7-10天内喝完,一旦发现桶装水存在感官异常,应当立即停止饮用。

二、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连平县陂头镇某批发部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2024112日,连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连平县局)依法对连平县陂头镇某批发部进行检查,在该批发部货架发现“老潮州肉饼”“流心酥(芝士味)”等食品已经过期。经查明,上述食品是该批发部于20238月从韶关市翁源县一商店购进,当事人能够提供购进票据和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

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项的规定,连平县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立即停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定期检查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龙川某生态旅游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2024219日,龙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龙川县局)对龙川某生态旅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该公司销售货架发现“统一阿萨姆奶茶饮料”等食品已超过保质期。经查明,上述食品是从龙川县某商行购进,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及时清理,并且当事人未保管好进货票据及建立购进台账。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当事人未建立购进台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龙川县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启示建议】

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不会以特大号字显示,甚至部分食品以钢印的形式打印生产日期,需要仔细观察才能看清,因此很多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并不会刻意去看食品是否过期,这就要求经营者严把食品安全关,及时清理过期食品,避免销售过期食品给消费者带来危害后果。

四、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紫金县某幼儿园食堂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案

2024227日,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紫金县局)依法对紫金县某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在储物间货架发现甜脯萝卜条1箱,该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经查明,该甜脯萝卜条是从紫金县紫城镇一副食品店购进,用于制作员工餐供老师食用。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向我局提交了一份减轻处罚申请书和整改报告,主动整改。根据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考虑此案情况,兼顾紫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当事人主客观情况的相关因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二十八条、《紫金县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2023年修订)》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紫金县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启示建议】

学校食堂的食品原料制成熟食后受众广,一旦出现食品安全事件,容易造成恶劣影响。因此,食堂管理人员一定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定期整理库存食品原料,对过期食品及时清理,对近效期食品单独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五、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河源市某药品有限公司和平某分店经营销售虫蛀变质的食品案

202422日,和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和平县局)对河源市某药品有限公司和平某分店进行检查,在该店货架发现野生枸杞1罐,该野生枸杞有肉眼可见虫蛀。经确认,枸杞是药食同源产品,上述野生枸杞外包装标签未标明医疗功效,认定为食品。经查明,上述食品是从农贸市场购进。当事人销售虫蛀枸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调查,涉案枸杞案值较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当事人也积极落实整改,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和平县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启示建议】

食品经营者要定期在货架食品进行整理检查,对于预包装食品出现漏气、包装破损等情况,非预包装食品出现霉变、虫蛀等情形,要及时清理下架,避免售出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给消费者造成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