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节假期前后,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医疗机构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古志彬率队到有关医疗机构督导检查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提升我市医疗机构食堂以及超市、便利店的管理水平,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确保患者和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督导组一行先后到河源市人民医院、河源市妇幼保健院、河源市长安医院、河源市德康医院等医疗机构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资质是否齐全、硬件是否合格、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落实,现场查阅了进货台账、索证索票记录、消毒记录、食堂留样记录及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台账等相关资料。截至目前,督导组共检查医疗机构食品经营单位10家次,发现使用过期食品1家次,已现场移交给相关县区局立案处理。
督导组强调,医疗机构中特殊人群、敏感人群比例较高,医疗机构食品安全直接关系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切实增强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到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着力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二是要落实主体责任。各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结合“两个责任”机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切实加强医疗机构食堂以及超市、便利店、食品自动售货机等食品经营场所的管理,注意高风险食物的贮存及使用,医院食堂要做好环境、餐具消毒及留样管理,定期自查自清,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三是要加强培训学习。各医疗机构及其食品经营场所要及时学习最新政策法规及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要求,定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技能,提高食品经营场所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食品餐饮科负责同志,源城区局和辖区市场监管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检查。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刘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