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安排,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依法审计了202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经济总体回升向好,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
——财政预算执行保持平稳。2024年市本级财政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认真落实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和省、市加力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有力支持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力保障重点支出,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促进消费;持续保障“三保”和民生领域支出,全年“三保”支出、民生领域支出分别为33.36亿元、36.9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的40.58%、45%,其中:教育支出13.8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亿元、医疗卫生支出2.29亿元。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财力保障。
——争取资金保障重点项目。积极争取债券资金有力支持全市投资项目建设。争取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等达12.76亿元,支持扩大投资。2024年政府投资项目以“制造业当家”与“绿美生态”为核心,重点倾斜交通升级、园区配套、清洁能源及民生短板领域。通过加大公共投资,拉动经济增长。
——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责任,截至2025年6月底,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117项突出问题有109项已整改到位(占比93%),其余8项问题已制定整改措施和目标。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20项,整改金额227.49亿元。
一、财政审计情况
(一)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
对2024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财政决算不规范。市本级财政存在违规虚增收入、违规虚减支出等问题。
2.收支管理不到位。2个区未及时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土地出让收入;2个部门未及时征收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
3.“三保”力度有待加强。1个区未及时足额拨付民生项目资金;2个区未按规定发放村卫生站医生补贴。
4.政府债券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存在欠缴2024年债券利息、财政挪用专项债券资金、违规存放专项债券资金、有关部门未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请拨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等问题。
(二)县区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审计
对2个县区2023年度财政管理和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收支管理方面。存在税收征管力度不够、财政违规使用专债资金收购已竣工项目,以非税收入上缴国库虚增财政收入问题。
2.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方面。存在未及时偿还债券利息等问题。
3.财政资金绩效方面。存在建设项目投入资金后停工、2个专项债券项目逾期未完工,影响资金效益等问题。
4.工程项目管理方面。存在投资项目先建后虚假招标、部分工程被违规分包,部分工程未履行现场签证和设计变更等问题。
(三)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审计情况
组织对3个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延伸审计了6个下属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决算方面。1个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60万元未及时上缴;1个单位违规将财政资金139.92万元从零余额账户转到实有资金账户。
2.政府采购方面。1个单位违规先实施后采购体育服务项目,涉及金额201.4万元;1个下属单位违规选取服务项目供应商、未委托集中采购部门采购维修工程项目,涉及采购项目27个,金额27.3万元。
3.资产及财务管理方面。1个下属单位未经评估、未经审批,自行利用国有资产进行出租,涉及面积402.75平方米、金额2.4万元;1个下属单位未及时按合同收取场地押金,涉及金额9.1万元。
二、民生审计情况
对河源市2023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全市医疗救助政策落实及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审计
一是民政部门落实补贴政策宣传不到位;二是民政、残联部门残疾人信息数据共享机制不健全。
(二)医疗救助审计
1.医疗救助基金管理不规范。一是未按规定将上级财政医疗救助资金纳入专户管理;二是1个县未按规定将医疗救助专户利息缴入基金专户。
2.医疗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一是医保部门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保工作不到位;二是个别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特困人员等医疗救助对象住院押金。
3.医疗救助待遇审核发放不规范。一是符合医疗救助条件人员应享未享医疗救助待遇;二是医疗救助待遇标准执行不严;三是违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支付医疗救助待遇。
三、农业农村审计情况
对河源市乡村建设政策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连平县花生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政策落实与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政策落实方面。一是1个县未按时完成2023年风貌提升示范带、农村公路改造和村内道路、美丽宜居村特色精品村等目标任务;二是1个县未完成“四好农村路”年度建设任务;三是1个县产业园建设进度缓慢,财政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
2.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1个县乡村建设项目存在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挤占项目资金、未及时拨付资金等情况;二是1个县“一镇一园”部分实施主体不符合条件,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未达进度要求。
3.项目建设方面。一是2个县存在部分乡村建设工程多计工程量、违规交付使用、偷工减料、政府采购不规范、未按实结算等情况;二是部分产业园信息化项目未达预期,财政资金未发挥效益,涉及金额221.88万元;三是产业园部分项目“以旧顶新”,涉及金额624.32万元。
4.绩效方面。一是1个县部分乡村建设项目存在选址不合理、农村集中供水管网管护不到位等情况;二是部分产业园实施主体未兑现联农带农折股分红资金。
四、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对1个公立医院升级改造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工程建设程序不合规。存在装修工程无证施工、未按图纸施工,偷工减料、违规设置不合理招标参数问题;在医疗设备采购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二)资金使用绩效不达标。存在长时间未完成竣工结算和财务决算,部分办公设备软件采购后长期闲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等问题。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对河源市地方政府投融资企业管理和风险防范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机制建设及决策方面。存在个别部门未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预警机制,部分国企债务增长过快、事项决策内容不合规,导致企业违规改变融资资金用途等问题。
(二)企业投融资方面。存在改变融资资金用途、企业利用不合规资产作为租赁物融资等问题。
六、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对8个部门单位及1个乡镇的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一是2个单位未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矿山修复、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作任务;二是2个单位未能实现民生实事、年度绩效等既定目标。
(二)推动部门事业发展力度不足。一是1个单位工作推动不力,造成基础信息平台项目、垦造水田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推进,涉及金额6096.95万元;二是1个单位有28个移民后扶项目违规办理入库,涉及金额2941.51万元。
(三)重大经济事项决策不科学。一是1个单位未按规定对办公大楼装修项目实施公开招标,涉及金额1928.41万元;二是3个单位部分大额支出经济事项未经集体决策,涉及金额36.9万元。
(四)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一是财务管理不规范。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培训费9.36万元;1个单位违规以劳务派遣方式用工,涉及金额51.75万元;二是政府采购不合规。7个单位对咨询专业服务类项目未按规定选取供应商,涉及金额435.82万元;三是国有资产监管不力。1个单位工作不力导致国有土地长期闲置得不到有效处置,涉及土地面积3271亩;四是资金效益未发挥。3个单位项目债券资金及专项资金长期闲置。
(五)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不严。1个单位违规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涉及面积75.93万平方米;1个单位监管不到位,存在部分建筑石料矿山超规模和越界开采,涉及金额5354.23万元。
(六)对下属单位监管缺失。3个单位由于监管不到位、制度设计不科学等,导致下属单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项目工程管理不规范、产权归属不明确等问题,涉及金额25970.77万元。
七、资源环境审计情况
对2023年绿美河源生态建设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方面。一是2个县未完成上级下达的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目标任务;二是3个县区造林项目验收把关不严,多验收造林面积998.43亩。
(二)城乡一体绿美提升行动方面。一是1个县少完成2023年乡村绿化美化示范村建设任务12个;二是1个县落实绿美生态小公园、古树公园等项目管护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低。
(三)绿美保护地提升行动方面。一是2个县落实湿地总量管控不到位;二是1个县县级森林公园被违规占用17公顷。
(四)绿色通道品质提升行动方面。2个县部分项目存在违规超进度请拨项目工程款、绿化养护项目高估工作量、监理单位出具虚假进度报告、河碧道部分工程项目进度滞后、绿化养护工程未按规定验收等问题。
(五)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拨付绿美河源生态建设资金进度较慢、部分县区存在未及时发放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等问题。
八、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市审计局共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3宗。
九、审计建议
(一)全面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财力保障。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加强政府债券全流程管理,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融资行为的监管,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
(二)全力提升公共投资的项目绩效。完善项目建设决策机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全面深入开展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注重项目建设实效,避免造成公共投资损失浪费;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建设程序,严格执行招标投标制度。
(三)持续优化国有资本资产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源配置,提升资产管理效率。深化国企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和盈利能力,提升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行效率。加强企业投资管理,提高国有资金投资收益,有效防控投资风险和避免国有资产流失风险。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促进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对本报告反映的审计问题,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按有关规定处理;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审计指出问题后,有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部分问题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政府将按有关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粤公网安备 4416020200011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