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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2-07-01 11:07:49 来源:市审计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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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8日在河源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

河源市审计局局长张河敏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202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和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听取整改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一年来市领导先后作出5次批示,要求狠抓整改。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协调推进整改工作,市审计局向各部门各单位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积极跟踪督促检查,扎实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认真执行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九次会议有关审议意见,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改进政府工作、提升治理能力、促进河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抓紧抓实,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认真落实整改责任。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市审计整改工作会议要求,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二)加强审计查出问题分类整改。市审计局加强整改分类指导,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精准施策、分类整改。对应在短期内整改到位的问题坚决立行立改、纠正补漏;对今后需规范的分阶段整改问题积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持续推动各领域规范治理,努力扩大整改战果;对短期内还不具备整改到位条件的体制机制类问题,加快推进深化改革创新,积极创造解决问题的条件。

(三)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整改效果。市审计局积极开展审计项目整改现场督促检查,与政府督查机构、主管部门等协同推进整改的工作格局,建立整改事项台账,全面落实“挂销号”制度,及时跟踪督促各项整改工作任务的落实。

(四)以审计整改为契机推动建章立制。各部门各单位坚持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机制性障碍、体制性缺陷和制度性漏洞,推进完善相关制度,切实提高整改结果利用的制度化水平,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8个方面123个问题,截至目前,完成整改95个问题,通过资金拨付、上缴国库、追回违规发放资金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86.44亿元,制定完善相关制度75项,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13宗。对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28个问题,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分类采取不同措施推进整改。

(一)市县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县财政管理审计应整改问题12个,9个已整改到位。通过切实压实业务主管部门责任,加快提前下达以后年度资金分配方案,提高提前下达资金列入预算比例;制定并印发专项资金管理文件,规范审批程序;将非税收入缴入国库;及时将资金分配下达和清理收回资金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62.84亿元。

针对未及时征收水资源费、建设项目进度缓慢造成资金闲置、未及时使用相关资金效益未发挥8759.83万元等3个问题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本级83个一级预算单位及其所属203个二级预算单位2020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应整改问题15个,12个已整改到位。通过上缴财政、规范预算编制、严格控制预算开支、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和核算制度、收回违规发放补贴、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预算执行率等措施完成整改,整改金额17411.18万元。

针对项目预算执行实施进度缓慢;未及时缴交非税收入990.84万元等3个问题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三)绩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绩效审计应整改问题15个,8个已整改到位。3个县区县级配套资金不到位、灾后重建资金拨付不及时、垃圾减量分类和餐厨垃圾处理存在不足、部分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缓慢、

部分县区未能如期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年度任务,影响政策落实效果、部分县区对乡村公路养护缺乏发展规划、监管和考核等问题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四)民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审计

全市2020年社会保险基金政策落实、筹集使用和运行管理情况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审计应整改问题21个,19个已整改到位。未及时追偿工伤保险先行支付资金、未按规定执行养老保险基金竞争性存放相关规定等2个问题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审计调查

全市201820206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落实及相关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应整改问题10个,8个已整改到位。3个贫困县未落实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全覆盖政策;市本级和6个县(区)财政局未及时拨付或转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75699.78万元等2个问题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3.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

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审计应整改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4.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

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应整改问题8个,6个已整改到位。7个棚户区改造项目未有效推进,影响1583户安置对象及时回迁,增加安置成本309.21万元;个别公租房项目配套基础设施未完成,导致64套公租房空置超过3年等2个问题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5.乡村振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审计

紫金县2018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审计应整改问题13个,11个已整改到位。1905亩高标准农田项目选址不合理;未按照要求完成镇级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任务等2个问题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五)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应整改问题11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六)资源环境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资源环境审计应整改问题3个正在推进落实整改。主要是6个乡镇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职责不到位;5个乡镇履行水资源和环境保护责任不到位;5个乡镇对辖区内查处的违法违规问题监管不力,非法占地等问题未整改到位。

(七)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国有资产审计应整改问题8个,5个已整改到位。3个单位资产闲置未用,涉及面积2523.01平方米;5个单位债权长期未清理,存在资金流失风险;88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等3个问题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八)镇街财务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镇街财务管理审计应整改问题4个,3个已整改到位。6个镇街民生项目推进缓慢,涉及金额3211.87万元正在推进落实整改。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计划

从整改情况看,少部分问题尚未得到彻底纠正。主要是:

(一)立行立改类问题需在短期内落实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立行立改类问题共13个,主要原因是整改力度不够、政策理解不到位等,导致整改效果缓慢。涉及问题的各部门、单位要加快相关工作进度,尽快完成整改。

(二)分阶段整改类问题需在明确阶段计划逐步推进落实整改。尚未整改到位的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共7个,主要原因是相关领域管理不够完善、制度不够健全,需通过整改予以规范,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涉及问题的各部门、单位要通过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进一步规范,制定阶段计划,分期分批,逐步完成整改。

(三)持续整改类问题需结合深化改革长期推进解决。尚未整改到位的持续整改类问题共8个,主要原因是涉及中长期改革目标或受外部客观环境影响较大,或涉及要走相关法律程序等复杂因素,一时不具备整改到位条件,需在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和深化改革进程中逐步解决。涉及问题的各部门、单位要持续跟进整改。

下一步,市审计局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持续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督促检查,实行对账销号、跟踪监督、加大分类指导力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压实整改责任,推动其堵塞漏洞、加强管理、健全制度,切实实现源头治理。认真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对今天报告的审议意见,按要求及时报送审计整改情况。